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轄區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轄區內鹽業管理的食鹽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票證;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6、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7、上級鹽業主管部門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稽查科、業務科、財務科。
領導介紹:
劉朝志:區鹽政管理所所長,主持全面工作。
梁力:區鹽政管理所黨支部書記,負責黨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