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式電纜橋架的護罩隨槽體配套供貨,其它配件與梯級式、托盤式橋架通用。用戶如需槽式電纜橋架的其他品種規格可來圖來函或面洽訂貨。
電纜橋架及配件型式和品種的選擇
一、電纜橋架型式及品種的選擇
1、需禁止電氣干擾的電纜網路或有防護外部(如:有腐蝕液休,易燃粉塵等環境)影響的要求時,應選用槽式複合型防腐禁止電纜橋架(帶蓋)
2、強腐蝕性環境應採用(F)類複合環氧樹脂防腐阻燃型電纜橋架。托臂、支架也要選用同樣材料,提高橋架及附屬檔案的使用壽命,電纜橋架在容易積灰和其它需遮蓋的環境或戶外場所宜加蓋板。
3、除上述情況外,可根據現場還環境及技術要求選用托盤式、槽式、梯級式、玻璃防腐阻燃電纜橋架或鋼質普通型橋架。在容易積灰和其它需遮蓋的環境或戶外場所宜加蓋板。
4、在公共通道或戶外跨越道路段,底層梯級的底部宜加墊板或在該段使用托盤 。大跨距跨越公共通道時,可根據用戶要求提高橋架的載荷能力或選用行架。
5、大跨距(>3m)要選用複合型橋架。
6、戶外要選用複合環氧樹指橋架。
二、規格選擇
1、橋架的寬度和高度就按下表選擇,並應符合電纜填充率不超過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值,動力電纜可取40-50%,控制電纜可取50-70%,另外需予留10-25%的式程發展餘量。
2、各種彎通及附屬檔案規格應符合工程布置條件並與橋架相配套。
3、支、吊架規格的選擇,應按橋架規格、層數、跨距等條件配置。並應滿足荷載的要求。
4、橋架橫截面積的選擇見表
橋架上電纜網路中任一線路的最大自動過電流保護的額定電流值或整定值(A) 橋架橫截面充許最小值(mm2)
0-60 129
61-100 258
101-200 452
201-400 645
401-600 968
三、支、吊架的配置
1、戶內支、吊短跨距一般採取1.5-3m。戶外立柱中跨距一般採取6m。
2、非直線段的支、吊架配置就遵循以下原則。當橋架寬度300mm時,除符合下述條件外,在非直線段中部還應增設一個支、吊架。
3、橋架多層設定時層間中心距為200,250,300,350mm。
4、橋架直線段每隔50m應予留伸縮縫20-30mm(金屬橋架)。
四、防火
要求橋架防火的區段,必須採用鋼製或不燃、阻燃材料。我公司生產的BAQJ系列電纜橋架有防火橋架系列。
五、接地
1、橋架系統應具有可靠的電氣連線並接地(只對金屬橋架)。
2、當允許利用橋架系統構成接地幹線迴路時應符合下列要求。橋架端部之間連線電阻應不大於0.00033歐姆,接地孔應清除絕緣塗層。在1KV及以下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中,受電設備的接地與系統中性線接地相連。裝有處動切斷供電裝軒時,橋架的級長方向金屬橫截面積應不小於規定值。
3、沿橋架全長另敷設接地幹線時,每段(包括非直線段)橋架應至少有一點與接地幹線可靠連線。
4、對於振動場所,在接地部位的連線處應裝置彈簧圈。
安裝要求
1、電纜橋架作為布線工程的一個配套項目,目前尚無專門的規範指導,各生產廠家的規格形式缺乏通用性,因此,設計選型過程應根據電氣各個系統的電纜類型、數量,合理選定適用的橋架。
(1)確定方向:根據建築平面布置圖,結合空調管線和電氣管線等設定情況、方便維修,以及電纜路由的疏密來確定電纜橋架的最佳路線。在室內,儘可能沿建築物的牆、柱、梁及樓板架設,如許利用綜合管廊架設時,則應在管道一側或上方平行架設,並考慮引下線和分支線儘量避免交叉,如無其它管架借用,則需自設立(支)柱。
(2)荷載計算:計算電纜橋架主幹線縱斷面上單位長度的電纜重量。
(3)確定橋架的寬度:根據布放電纜條數、電纜直徑及電纜的間距來確定電纜橋架的型號、規格,托臂的長度,支柱的長度、間距,橋架的寬度和層數。
(4)確定安裝方式:根據場所的設定條件確定橋架的固定方式,選擇懸吊式、直立式、側壁式或是混合式,連線件和緊固件一般是配套供應的,此外,根據橋架結構選擇相應的蓋板。
(5)繪出電纜橋架平、剖面圖,局部部位還應繪出空間圖,開列材料表。
2、如與電力電纜橋架合用時,應將電力電纜和弱電電纜各直一側,中間採用隔板分隔。
3、弱電電纜與其它低電壓電纜合用橋架時,應嚴格執行選擇具有外禁止層的弱電系統的弱電電纜,避免相互間的干擾。
4、其它安裝
(1)電纜橋架由室外進入建築物內時,橋架向外的坡度不得小於1/100。
(2)電纜橋架與用電設備交越時,其間的淨距不小於0.5m。
(3)兩組電纜橋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設時,其間淨距不小於0.6m。
(4)在平行圖上繪出橋架的路由,要註明橋架起點、終點、拐彎點、分支點及升降點的坐標或定位尺寸、標高,如能繪製橋架敷設軸側圖,則對材料統計將更精確。
直線段:註明全長、橋架層數、標高、型號及規格。
拐彎點和分支點:註明所用轉彎接板的型號及規格。
升降段:註明標高變化,也可用局部大樣圖或剖面圖表示。
(5)橋架支撐點,如立柱、托臂或非標準支、構架的間距、安裝方式、型號規格、標高,可同意在平面上列表說明,也可分段標出用不同的剖面圖、單線圖或大樣圖表示。
(6)電纜引下點位置及引下方式,一般而言,大批電纜引下可用垂直彎接板和垂直引上架,少量電纜引下可用導板或引管註明引下方式即可。
(7)電纜橋架宜高出地面2.2米以上,橋架頂部距頂棚或其它障礙物不應小於0.3米,橋架寬度不宜小於0.1米,橋架內橫斷面的填充率不應超過50%。
(8)電纜橋架內纜線垂直敷設時,在纜線的上端和每間隔1.5米處應固定在橋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設時,在纜線的首、尾、轉彎及每間隔3~5米處進行固定。
(9)在吊頂內設定時,槽蓋開啟面應保持80毫米的垂直淨空,線槽截面利用率不應超過50%。
(10)布放線上槽的纜線可以不綁紮,槽內纜線應順直,儘量不交叉,纜線不應溢出線槽,在纜線進出線槽部位、轉彎處應綁紮固定。垂直線槽布放纜線應每間隔1.5米固定在纜線支架上。
(11)在水平、垂直橋架和垂直線槽中敷設電纜時,應對纜線進行綁紮。4對線電纜以24根為束,25對或以上主幹線電纜、光纜及其它信號電纜應根據纜線的類型、纜徑、纜線芯數分束綁紮。綁紮間距不宜大於1.5米,扣間距應均勻,鬆緊適度。
(12)橋架水平敷設時,支撐間距一般為1.5-3m,垂直敷設時固定在建築物構體上的間距宜小於2m。
(13)金屬線槽敷設時,在下列情況下設直至架或吊架:線槽接頭處;間距3m;離開線槽兩連線埠0.5m處;轉彎處。
5、材料統計
(1)橋架:分別統計出各種型號規格橋架的全長,除一該橋架的標準長度,得出橋架的數量外,再增加1%-2%的餘量。
(2)立柱:如採用統一規格的立柱,可用橋架全長除以平均立柱間距,得出立柱數,再增加2%~4%餘量。如立柱規格不一,則需分別統計。
(3)托臂:橋架全長除以托臂平均間距,再增加1%~2%餘量,極為總需量。
(4)其它部件:按其主體數乘以一定比例(視總廠而定)求得其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