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州污染減排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提出全縣污染減排的具體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污染減排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各鄉鎮、企業的污染減排工作;負責全縣污染減排協調和考核工作;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台帳,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落實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組織對全縣廢氣、廢水和固體廢物等主要污染排放物減排工作的日常督察;組織開展污染減排有關宣傳培訓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事業編制2名,均為管理人員,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主任1名(副科級)。
榕江縣人民政府污染減排辦公室,為縣環境保護局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 組織對全縣廢氣、廢水和固體廢物等主要污染排放物減排工作的日常督察;組織開展污染減排有關宣傳培訓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事業編制2名,均為管理人員,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主任1名(副科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