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根據《中共揭陽市榕城區委、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揭陽市榕城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揭榕委[2011]33號),組建揭陽市榕城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經濟貿易局、原區科學技術局信息產業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二)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的職責,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對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項目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
(六)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設5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局務工作,綜合協調本局機關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政務信息,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機關黨務、人事、信訪、文秘、內務後勤、保衛、行政以及工、青、婦工作;負責企業減負工作和培訓工作。
(二)工業生產管理股
負責擬訂工業生產發展規劃及各項計畫,監測、分析工業生產運行情況(包括民營企業的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產業轉移和產業集群發展的有關工作,指導原材料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區有關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研究提高產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行業和企業技術質量管理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
(三)貿易市場股
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協助編制商貿流通業技改創新投資計畫,上報和辦理相關技改投資項目;組織擬訂電子商務等服務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物流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
(四)行業管理股
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酒類零售業管理的相關工作;依法對成品油零售和煤炭的經營資格進行初審和經營的監督檢查。
(五)信息化股
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協助推進電子商務發展;推進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協助推進國家及省、市重點信息化工程;承擔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區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轄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含派駐機構人員),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股級領導職數5名。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