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楊麗珍同志1991年大學畢業後,調入高邑縣人民法院先後在法院民庭、橋東法庭、立案庭、橋西法庭等單位工作,2011年8月起擔任橋西法庭庭長。作為一名頭頂國徵、肩扛天平的法官,她始終以黨性為堅強後盾,以政治責任感為動力,以無愧於黨、無愧於人民為信念,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在大局意識的指引下,以無怨無悔的工作熱忱,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取得了突出的成績,連續多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多次被評為先進法律工作者和優秀共產黨員。
一、站在大局辦案,為黨為民解憂
楊麗珍同志所收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涉及政府和行政部門,有些是民眾性的,處理稍有不慎,可能引發諸如矛盾激化,上訪告狀,極端方式等問題,她以對黨、對民眾負責的精神,深入研究案情,及時向黨組匯報,爭取政府支持,仔細做當事人工作。她認為,訴訟無小事,始終帶著對人民民眾的感情做工作。好多民眾樂意向她諮詢,願意讓她辦事。
二、勤奮學習,儲備知識能量
作為一名黨員,楊麗珍同志時刻牢記黨的宗旨,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加強自己的政治理論修養,牢固樹立了大局意思、公正意識、效率意思、服務意思,有著堅定的法律信仰,具有很好的法律功底和寬厚的人文素養。為提高政治理論和業務水平,拓寬知識領域,她從不放過任何一個學習提高的機會,購買了大量法律書籍認真學習。她不恥下問,也不恥“上問”,每當遇到疑難案件總是找分管院長和業務精通的同志一起研究、學習。近幾年來,她的政治業務素質有了很大提高,為開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政治思想基礎和業務基礎。
三、以身作則,踐行司法為民
1991年,楊麗珍同志帶著對法官職業的好奇與崇敬,懷著對神聖法律的嚮往,走進了人民法院當上了一名法官,為她鍾愛的審判事業默默奉獻了二十多個春秋,其中在基層法庭工作的時間就長達二十餘年。在多年的審判生涯中,她雖然沒有做出什麼驚天動地的事,只是履行了一名法官應盡的職責。從工作至今,她辦理的民事案件多達幾千,每年結案都超過百件,無一件超審限,也無一件涉訴上訪。
2011年,楊麗珍同志走上了橋西法庭庭長的崗位。帶著組織的重託,領導的信任和同志們的期望,她接過了前任庭長的接力棒。她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清正廉潔的作風,無私奉獻的精神,愛崗敬業,克己奉公,各項工作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在不到三年的時間裡,全庭共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近千件(未包含訴調對接案件),無一件上訪纏訪事件的發生。
作為一名法庭庭長,她深知“上有樣子、下才有影子”的道理,時時處處嚴於律己,為全庭同志作表率。工作中,她身先士卒,勤政務實,實幹在前,吃苦在前,從不搞特殊化,不計較個人得失。因為案件多,庭里人員少,審判任務十分繁重,她多年來一直放棄法定公休,戰鬥在審判第一線。她是法庭里的主要骨幹,苦事、難事我是沖在前面。近年來,她克服各種困難,行走在轄區的溝溝坎坎上,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有時一天連續審理二、三件案件,回來時已是晚上,便又伏案撰寫法律文書。
四、注重公正和廉恥,憑人格魅力立足
她在處理案件中,能處於公正位置,謙和說服,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多以已為例,促進當事人調和。她深知,法官是法律的化身,是維護社會公正的使者。面對當前形形色色思潮的影響和物慾的誘惑,她始終把牢固樹立高尚的道德情操作為做人、做事、做“官”的第一需要,用自己的行動為每一個當事人服務,維護法官的形象。同事評價她為人正直,處事公道,當事人願意和她說真心話,聽她解疑。諸多複雜,疑難問題得以解決。
五、一身正氣,永葆廉潔本色
“公生明、廉生威”。這些年來,她把清正廉潔作為自己法官生涯中的一條誡律。在法律金錢面前,她做到了坦蕩蕩,嚴把法律關,不為人情,金錢所動。去年8月,橋西法庭受理了一起農村房屋買賣案件,根據案件事實法院應當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也許原告自知自己的訴訟得不到支持,於是找了多位“關係人”出面,她不為所動,並給每一位說情人詳細介紹案件事實,講解法律規定,最終原告撤回了起訴。
對法庭來講她是一名名班長,對法院來說又當一名士兵,但她更是一名人民的公僕,她雖然只是一名普通基層的法官,但在她身上,卻閃爍著當代人民法官的情操與風采,她正以出色的工作、說法的作風和的奉獻,履行著一個人民法官的神聖職責,捍衛著法律的尊嚴。以一個共產黨員的先進性為標準,一個新時期女法官所獨有的魅力,迎接一個又一個新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