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鐸,男,1933年出生,1949年參加革命,1950年饒平縣人民法院成立,任助理審判員,1956年8月在粵東中級人民法院律師班學習,經考試合格,先後在汕頭地區行政公署和揭陽縣法律顧問處任律師。恢復律師制度後,1980年在廣東政法幹部學院律師班學習,經考試合格,重新領取律師證,在揭陽縣法律顧問處任副主任,1984年任揭陽縣律師事務所主任,1987年評為二級律師(高級律師)。1992年5月任揭陽市律師所副主任,2001年轉在廣東益信律師事務所任律師至今。
楊鐸律師具深厚的法律知識功底,在長期的律師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實務經驗,經辦了揭陽地區很多重大影響的大案和要案,在當地人民民眾中享有很高的聲譽,在揭陽律師界享有很高的聲望,同時也獲得了很多榮譽,從1981年起擔任揭陽縣政協第四、五、六、七屆委員,1987年當選為廣東省第七屆人大代表,1988年被廣東省司法廳評為律師先進工作者,中華律師協會授予五十年代老律師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