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98.9-2002.6 就讀於湘潭大學歷史系,獲學士學位。
2002.9-2005.6 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獲碩士學位。
2005.10-2008.6 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獲博士學位。
2007.1-2007.3 作為訪問學者赴英國牛津大學交流。
2007.4-2007.11 獲中國政府獎學金資助赴德國法蘭克福大學學習。
研究方向
法律論證、銀行法、人權法、法哲學。
主要貢獻
◇“合理的法律決定何以可能?”,載《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十三)》,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10月。
◇“合理性論證與合法律性論證”,載《法治論壇》(十),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7月。
◇“當代法哲學的使命與關懷-訪當代法哲學家約瑟夫·拉茲”,載《西方法律思想家年鑑》2007年卷。
◇“法律論證的修辭學傳統”,載《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第4輯,2007年4月。
◇“佩雷爾曼與謬誤”(譯作,原著者為荷蘭法學家馮·愛默倫),載《西方法律思想家年鑑》創刊號,2006年12月。
◇“實踐理性與法學方法”,載《政法論壇》2006年第24卷。
◇“舊修辭學與新修辭學”,載《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八)》(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出版)。
◇“若有人知法去處,喚取歸來同往”,載《北京青年報》(2004年4月2日)。
◇“法學的方法”(譯作,原著者為英國法學家詹姆斯·布賴斯),載《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六)》,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出版。
2005.5-2008.5 中國與瑞典合作“國家人權機構”。
2005.10-2006.12 國家重點攻關項目“法制現代化”。
2008.9-2009.9 北京市教委共建項目“中國法治體系研究”。
2008.12至今 校級“我國民事判決書論證現狀的實證調查”。
2008.12至今 校級“新貿易壁壘中的勞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