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經歷
70年代擔任國家化工部副部長,是當時最年輕的部長。
1982年2月1日,因涉嫌賄使國家損失幾十萬美元,紀委給予楊義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後因當時正屬改革開放初“嚴肅黨紀、從嚴執紀”,有人反應該案處理太輕,1982年2月24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中央紀委第一書記的陳雲批示“這件案子書記處討論了兩次,不作決定。我是退無可退,才由紀委作出決定的。一部分參加書記處的同志顧慮重重,我看沒有必要怕那些負責同志躺倒不乾。要講黨性。不怕他躺倒。誰要躺倒,就讓他躺吧。”
違紀處理
1982年7月22日,中央紀委作出《關於進一步核實和處理楊義邦同志所犯錯誤的決定》,
決定給予楊義邦留黨察看二年和撤銷黨內一切職務的處分,並建議撤銷他在黨外的各種職務,
1982年8月11日,國務院決定撤銷楊義邦化工部副部長職務。楊義邦是自改革開放來(止1982年),因經濟問題撤銷的最高級別官員。
退休生活
後楊義邦任化工部下屬設計院院長,退休後歷任多家大型企業顧問、總工程師、名譽董事長等職(如中國海南石油化學總公司董事長、中化國際總工程師、中國造紙廠名譽董事長、香港萬都集團名譽董事長、中國國際石油化工發展有限公司名譽董事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