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猛宗

人物簡介

楊猛宗,男,南開大學哲學學士(邏輯學)、法學碩士(國際法學)及哲學博士(邏輯學)學位。

天津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曾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進修勞動法;

社會兼職

中國法律邏輯專業委員會常務理事,河北省勞動法學研究會理事,天津市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天津市七五普法講師團成員,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網際網路法律政策青年專家,天津師範大學法律顧問,兼職律師。

研究領域

勞動法、法律論證、國際法。

科研成果

(一)學術論文

1、《我國職業病民事賠償制度規則研究》,載《社會科學輯刊》(中文核心,CSSCI)2018年第2期;

2、《數字藝術的法理分析——面向非義行為的對抗行為》,載《法學雜誌》(中文核心,法學類CSSCI)2017年第8期;

3、《勞動權刑法規制的解構與進路》,載《甘肅社會科學》(中文核心,CSSCI)2017年第4期;

4、《法律論證可接受性的內涵與類型之探析》,載《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中文核心,CSSCI)2017年第2期;

5、《非形式邏輯視野下的法律論證評價標準》,載《社會科學》(中文核心,CSSCI)2016年第10期;

6、《依法治國背景下南海爭端解決的國際司法途徑探究》,載《政法論叢》(法學類CSSCI)2015年第2期;

7、《民商事裁判中的法律論證及其可接受性研究》,載《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法學類中文核心)2015年第3期;

8、《司法判決中的邏輯作用探討》,載《齊魯學刊》(中文核心,CSSCI擴展版)2015年第3期;

9、《溯因推理新論——法律論證的視角》,載《政法論叢》(法學類CSSCI)2013年第5期;

10、《工程招標投標中的履約擔保問題》,載《中國市場》(中文核心)2006年第2期;

11、《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若干問題研究,載《商業時代》(中文核心)2005年第8期;

12、《我國大陸與台灣地區<政府採購法>之比較》,載《公共支出與採購》2005年第5期;

13、《WTO<政府採購協定>例外條款解讀》,載《中國政府採購》2004年第3期;

14、《關於大學本科教學質量監控的思考》,載《法學教育改革與探索》2010年。

15、《政府採購契約履行保障制度研究》,載《天津濱海法學》2011年。

(二)科研課題

1、主持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標準在地方經濟社會治理中的地位與作用研究》;

2、主持天津市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裁判文書中的法律論證規則研究》;

3、主持天津師範大學博士基金項目《裁判文書中的法律論證規則研究》;

4、主持天津師範大學青年基金課題《入世與我國政府採購制度的完善》;

5、主持天津市委重點調研課題《職工權利救濟機制研究》;

6、主持橫向課題《勞動契約法背景下勞動爭議的預防與應對》;

7、主持橫向課題《企業規章制度制定與風險防控》;

8、參與教育部課題《海洋法爭端解決機制與中國海洋爭端解決政策的選擇》(孫立文教授主持);

9、參與國家社科基金課題《海洋法公約與中國海洋爭端解決政策的選擇》(孫立文教授主持)

10、參與天津哲學社科課題《濱海新區新生代農民工權益現狀的調查與對策研究》(李旭副教授主持);

11、參與天津市司法局重點調研課題《建立服刑人員養老保險機制研究》(賈邦俊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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