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退休後在村創辦並義務管理文化室,促進和推動了家鄉文化事業和精神文明建設。為提高勞動者素質,大力推廣農業科技,發展民族經濟,他積極配合當地政府.舉辦各種類型的農業科技培訓班。他熱心家鄉公益事業,充分發揮餘熱,退休後幫助家鄉解決了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受到家鄉人民的讚揚和好評。他1992年被評為縣政協工作先進個人,1995年被評為縣民族團結進步工作先進個人,1997年3月被評為縣政協先進委員,1998年3月榮獲先進政協委員稱號。1991、1992年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1993年以來,多次被評為先進共產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