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2015年5月25日,山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通報損害民眾利益典型案件,其中:
霍州市李曹鎮楊棗村原黨支部書記楊小燕騙取國家資金案。 2012年霍州市南澗河河道治理項目在楊棗村征地時,楊小燕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國家安置費、青苗補償款、征地補償款、社保費總計25.17餘萬元;虛列耕地面積,幫助他人騙取國家安置費、青苗賠償款、征地賠償款總計8.39餘萬元,從中收受好處費3萬元。2015年4月23日,霍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楊小燕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楊小燕,女,漢族,是山西霍州市李曹鎮楊棗村原黨支部書記。
人物經歷
2015年5月25日,山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通報損害民眾利益典型案件,其中:
霍州市李曹鎮楊棗村原黨支部書記楊小燕騙取國家資金案。 2012年霍州市南澗河河道治理項目在楊棗村征地時,楊小燕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國家安置費、青苗補償款、征地補償款、社保費總計25.17餘萬元;虛列耕地面積,幫助他人騙取國家安置費、青苗賠償款、征地賠償款總計8.39餘萬元,從中收受好處費3萬元。2015年4月23日,霍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楊小燕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