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楊國章,男,1969年生,浙江湖州人,華東政法大學刑法學博士,先後從事過反貪、監所、公訴等工作,並曾下派擔任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2005年11月任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現任公訴一處副處長。
業績表彰
系西南政法學院經濟法系1992屆院級優秀畢業生。在從事監所檢察的8年工作中,先後開展工作調研,提出開展全省檢察機關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規範化建設的建議,得到省檢察院黨組肯定,於2001年全面開展了浙江省檢察機關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規範化建設。此項工作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充分肯定並借鑑全國推廣。2003年,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了《關於加強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在全國開展了全國檢察機關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規範化等級建設。開展對監所檢察自偵辦案權的調查研究,《調研報告》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成果擇要》轉發,提出的有關監管場所的職務犯罪案件應重新劃歸監所檢察部門辦理的意見,得到了省檢察院朱孝清檢察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充分肯定。2004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討論通過了《關於調整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偵查分工的通知》,明確原由反貪污賄賂部門和瀆職侵權部門負責立案偵查的監管場所發生的職務犯罪案件,劃歸監所檢察部門負責偵查。相關工作對全省乃至全國檢察機關監所檢察工作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2002年以來,先後在《法學雜誌》、《人民檢察》、《內蒙古社會科學》等雜誌公開發表法學業務40多篇。
2010年11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定為全國檢察機關第二批檢察業務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