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傑[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法院原院長]

楊傑,男,漢族,1964年8月出生,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曾任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法院院長、 2018年3月26日,經平頂山市紀委監察委研究並報平頂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個人履歷

1984.07--1988.08鄭州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生

1988.08--1994.09平頂山市中級法院夜大教師、助理審判員(期間:1993.07--1994.08平頂山天鷹集團公司鍛鍊廠長助理)

1994.09--1996.04平頂山市中級法院研究室秘書

1996.04--1998.05平頂山市中級法院法制宣傳科副科長(副科級)

1998.05--2002.06平頂山市中級法院辦公室副主任、法制宣傳科科長

2002.06--2002.08平頂山市中級法院辦公室副主任、法制宣傳科科長(正科級)

2002.08--2006.11平頂山市中級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宣教科科長

2006.11--2007.03平頂山市中級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07.03--2012.02平頂山市郟縣法院院長

2012.02-- 新華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人物事件

2018年2月3日。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傑(副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 前正在接受組織審查和監察調查。

立案審查

2018年3月27日據河南紀委訊息:日 前,經平頂山市委批准,平頂山市紀委監察委對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楊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組織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楊傑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作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干預、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干預、插手司法活動,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3月26日,經平頂山市紀委監察委研究並報平頂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平頂山市紀委監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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