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俊民(1531-1599),字伯章,號本菴,故兵部尚書楊博之子。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進士。拜官戶部主事,歷任禮部郎中。隆慶初年(1567年),升為河南提學副使。萬曆初年(1573年),曾任太僕少卿。父親楊博辭官退休,侍奉著回去。後來起用為原來的官,積功升遷為兵部左侍郎署理部里的事務。
當時商議扯力克承襲受封問題。楊俊民進言:“議和不可以驟然停止。只是國內要整修防備措施,對外要逼迫西邊部落,使他們都返回老巢,規定貿易數額,不讓他們過量地索取罷了。”意見就這樣定下來。楊俊民升任戶部尚書,總督倉場。萬曆十九年(1591年)返回主持部里的工作。河南大饑荒,人吃人,請求發給銀和米各數十萬。有人批評這事稽留緩慢,楊俊民因而自我彈劾請求罷職。奏疏六次上去,不允許。老百姓爭著請求開礦,楊俊民諫諍而得不到允許,徵收稅款的官員就派到了四方。國內亂紛紛的,當時人們將這歸罪楊俊民。他擔任工作經歷了三次考核,積功加銜太子太保。他死在任所,蹭銜少保。後來獎勵東征時轉運糧餉的功績,贈銜少傅兼太子太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