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以才

1936年2月生,湖北武漢人,中共黨員,大學文化,一級律師,湖北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基本信息

1956年8月~1960年9月任武漢車輛電焊合作社黨支書,江漢區二輕局幹部,江漢鋼鐵廠車間主任、支書、副廠長;1960年9月~1964年7月在湖北大學法律系學習;1964年7月~1973年7月任湖北省監委、五七幹校、省革委會政工組、工交辦於部;1973年7月~1983年9月任湖北省冶金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副書記;1983年9月~1985年10月任湖北省司法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副書記;1985年10月~1993年7月任湖北省司法廳廳長、黨組書記,省委政法委委員,1993年8月兼任省監獄局第一政委(其間:1989年9月~1990年1月在中央黨校學習);1993年7月~1995年4月任湖北省司法廳黨組書記,省委政法委委員兼省監獄局第一政委;1996年2月任湖北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副主任委員。曾是第七、八屆省人大代表。1997年12月當選為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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