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簡介

根據《中共梧州市委員會、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梧發〔2010〕7 號),設立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對全市人口發展規劃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及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貫徹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政策,推動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監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組織實施全市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研究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交流與合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援助項目的實施。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6個內設機構。
(一)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協調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辦理本委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工作;負責編制計生事業費預算和計生經費;負責委機關黨建、工會、婦女的日常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管理使用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負責指導、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審計、基建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政策法規科。
負責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政府規範性檔案;指導、監督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違法行政重大案件;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負責指導、監督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負責協調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三)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發展規劃與信息科(考核督查科)。
研究分析全市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擬訂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評估方案和專項考核督查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村級人口和計畫生育層級動態管理責任制的督查、考核。
(四)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科。
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建議;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組織開展人口流動和遷移重大問題的調研;組織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協調解決跨區域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問題;負責協調處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投訴案件。
(五)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宣傳教育科。
負責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推動人口文化建設和人口理論研究;指導基層宣傳教育網路建設;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擬訂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科學技術服務科。
組織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負責組織全市獨生子女病殘兒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鑑定審核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研究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承擔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援助項目的實施;指導、督促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審核提出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及標準。

人員編制

梧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16名(含紀檢專用編制1名)。其中:主任1 名,副主任3 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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