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公立法政學校

宣統元年(1909年),梧州知府李開在梧州傳經書院(今梧州市文化路國小內)設立法政講習所。 民國2年(1913年)2月,遷到沈公祠(今梧州市十四中內),改為公立法政學校。 同年8月,奉教育部關於停止開辦只設別科的法政專門學校的命令,該校停辦。

宣統元年(1909年),梧州知府李開在梧州傳經書院(今梧州市文化路國小內)設立法政講習所。民國2年(1913年)2月,遷到沈公祠(今梧州市十四中內),改為公立法政學校。入學資格為中學畢業生或同等學歷者。民國3年(1914年) ,蒼梧縣知事把該校的章程圖表呈送廣西巡按使張鳴岐請予立案。 因該校上報別科學生達120多人,與事前省視學員調查該校時僅有50多名別科生的情況不符,並有多名學生不滿25歲,不符合教育部別科招生標準的規定,故張鳴岐令該校退回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 同年8月,奉教育部關於停止開辦只設別科的法政專門學校的命令,該校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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