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跡
2003年,組織關係剛剛轉到利群社區的梅青捐助了400元錢,囑咐居委會的主任將這400元錢送到4家最困難的居民家裡。80歲的困難戶王大爺自打老伴去世後就一病不起,為了給老人看病,兒子媳婦幾乎愁白了頭。當居委會主任將100元錢送到王大爺手中並告訴他梅青就是捐助人時,王大爺禁不住失聲痛哭起來。他說同樣都是老人,自己再困難也不能再拿一個老人的錢。梅青卻安慰他說,這錢是黨給的,不是她個人的。後來,梅青除每月定期給孤兒楊浩傑50元錢,還在資助一個十歲的孩子。為曾經被勞教過的利群社區居民阿明花費1000多元治病,並主動上門,對阿明進行生活與思想上的幫教工作。梅青還資助癱瘓在床的困難戶陶紅3000元,又為低保戶殘肢楊生慶資助手術費、醫療費3000元。每月不多的退休工資,她除了自己用去很少的一點外,其餘全部用於公益事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