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貿易局

(三)貫徹和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機電產品進出口的政策和管理辦法,指導、管理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工作。 (四)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本市服務貿易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六)指導加工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加工貿易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依照有關規定核准許可權內的加工貿易業務,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主要職責
(一)擬訂有關規劃、計畫、管理辦法等,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分析國際經貿形勢和本市進出口狀況,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巨觀調控建議,貫徹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及實施辦法,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配額(除糧食、棉花外)計畫,推動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方式的發展,指導外貿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規範外貿流通秩序。
(三)貫徹和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機電產品進出口的政策和管理辦法,指導、管理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工作。
(四)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本市服務貿易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五)承擔招商引資有關工作。參與制定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依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項目的審批、審核、核准等工作,指導和管理對外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六)指導加工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加工貿易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依照有關規定核准許可權內的加工貿易業務,依法監督管理本市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七)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核報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八)依法辦理各類企業的進出口經營資格登記,審核境外非企業經濟組織在本市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指導和組織赴境外舉辦各種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和招商活動。
(九)擬訂口岸建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一、二類口岸的現場及倉儲管理;協調處理口岸檢查、檢驗單位之間的關係;負責組織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嚴重違法違紀問題。
(十)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依法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及其他貿易救濟措施,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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