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根據省,市區域衛生規劃意見及衛生資源配製指導標準,制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區域衛生規劃。
機構職能
(一)研究制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提出衛生資源配置的指導意見;組織區域衛生規劃的實施 。
(二)依法履行衛生全行業管理職能;負責管理和發布衛生信息。
(三)依法行使衛生行政監督職能;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和學校衛生及獻血工作。
(四)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主要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全市重大災情疫情、突發事件。
(五)指導、管理全市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婦幼保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愛國衛生工作;與計畫生育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和生殖保健服務。
(六)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及中西醫結合工作,研究提出中醫藥現代化規劃並監督實施。
(七)研究指導醫療機構的改革,負責全市醫療機構的分類管理。
(八)管理和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管理醫療機構內部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並接受醫藥監督管理部門的依法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醫療機構藥品招標採購工作。
(九)制定全市衛生科技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的實施;組織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套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繼續醫學教育、全科醫學教育、高等醫學職業教育工作和鄉村醫生培訓工作。
(十)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規定;負責法制和行風教育;負責實施衛生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工作;實行醫療機構從業許可證制度。
(十一)做好來桐重要內、外賓及市內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二)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初級衛生保健委員會、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獻血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參與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參與制定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和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及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參與制定全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參與制定定點醫療服務設定範圍、支付標準、項目收費標準。
(十四)負責管理全市醫療衛生單位。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沈炳林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趙春華 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
協助書記分管紀檢、組織、人事、老幹部、統戰、機關黨建、工青婦團組織、效能建設以及衛生法制、消防、安全、社會管理綜合治理。
孫建華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衛生監督、疾病預防控制、社區衛生、農村公共衛生、數字衛生、農村衛生協會。
曹建偉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人事、規劃財務、基本建設、新聞信息、檔案、機關事務、護理學會、衛生產業。
陳東曉 局長助理
協助局長分管醫政、中醫、婦幼保健、急救、繼續教育及崗位培訓、計畫生育、醫學會、中醫學會、科技科協、人民武裝、信訪、市長電話、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輸、藥品與醫療器械採購招投標。
內設機構
辦 公 室
黨委辦
人 事 科
法 制 科
醫 政 科
衛生監督與疾病預防控制科
規劃與財務科
市初級衛生保健委員會辦公室
市紅十字會辦公室
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市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地理位置
地 址: 浙江省。嘉興市。桐鄉市桐鄉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17號
郵 編:3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