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市監察局隸屬於市政府序列,接受市政府的領導,履行政府行政監察職能。機構職能
(一)主管行政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二)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鎮鄉(街道)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四)負責對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法規、決議決定的情況及效能進行執法監察;對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專項整治,督促行政主管部門抓好行風建設。
(五)會同市直機關、市政府各部門和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做好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鎮(街道)監察室領導幹部人選;組織和指導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調查研究監察工作中的理論及有關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指導鎮(街道)和市直單位的監察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領導
徐玉良 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協助書記主持紀委日常工作,聯繫監察局工作。分管辦公室、案件檢查室、執法監察室(效能監察室)、幹部管理室和機關行政事務工作。
徐世鴻 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主管黨風廉政建設室、教育調研室。
張耘天 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主管信訪舉報室、案件檢查室和機關黨支部工作。
內設科室
幹部管理室調查和分析紀檢監察系統的組織建設情況;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幹部工作;負責委(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和調配、任免、獎懲、考核、工資福利及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糾風室
負責對全市糾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和協調指導;負責全市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的組織協調工作,綜合分析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情況,提出糾正不正之風的措施和意見;指導“行風熱線”欄目,組織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協調行風建設的監督檢查;受理人民民眾對有關部門、單位、行業及其工作人員不正之風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各類糾風案件;負責對民眾反映的熱點和涉及民眾根本利益的問題進行專項清理和糾正;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公室
1、負責有關檔案、綜合性會議材料的起草工作。
2、負責紀檢監察信息、文書檔案、案件管理和督查工作。
3、負責機關行政後勤服務、機關內外聯繫協調、財務財產使用、管理等工作。
信訪舉報室
1、負責受理對本市黨組織和行政機關及其黨員、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黨員、監察對象的申訴。
2、負責信訪件的承辦、轉辦、督辦及初查工作。
3、協調指導全市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業務工作。
案件檢查室
1、負責對本市黨組織和行政機關及其黨員、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初核和立案調查。
2、指導、督查、協調本市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案件檢查工作。
3、協助外地辦案人員來桐辦案。
案件審理室
1、負責對本市黨組織和行政機關及其黨員、監察對象違紀案件的審查處理、行政處分解除、黨員權利恢復工作。
2、負責對本市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呈報的審批案件、備案案件、請求覆核的複查案件及有關申訴的複查案件的審理。
3、負責對全市案審業務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執法監察室
1、負責對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決議決定的情況及效能進行執法監察。
2、圍繞全市中心工作開展專項執法監察檢查,保證政令暢通。
3、負責經濟發展環境投訴件和市長電話交辦件處理工作。
黨風廉政建設室
1、協助抓好全市的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各項廉政制度、措施的執行情況。
2、負責黨風廉政有關專項治理工作。
3、負責市糾風辦和反腐辦日常工作。
教育調研室
1、負責全市黨員、幹部黨風廉政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針、政策和反腐敗成果的宣傳。
2、協助領導做好紀檢監察工作重大課題的調研工作。
3、負責規劃實施全市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