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創建平安暢通縣實施方案的通知

3、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 4、成立創建平安暢通縣交通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創建活動的協調、指導工作。 (四)交通部門1、做好省、縣道路交通安全規劃,並協助鄉鎮搞好鄉村道路交通安全規劃。

桐府辦發〔2010〕3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事業單位:
《桐梓縣創建平安暢通縣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桐梓縣創建平安暢通縣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持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更好地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實施方案》(遵府辦發[2010]12號)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總體要求,以城市(城鎮)保暢通、農村保全全為重點,認真落實“五整頓”、“三加強”措施,全面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為構建和諧平安桐梓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圍繞“降事故、保全全、保暢通”的總體目標,通過努力,使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安全防護設施進一步完善、執法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事故多發路段得到有效治理,縣鄉道路安全通行條件有明顯改善,交通參與者守法意識增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基本得到遏制,萬車死亡率逐年下降,力爭不發生一次5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2010年確保達到市政府“平安暢通縣”目標。
三、工作任務
(一)進一步普及強化交通安全知識
1、組織開展“五進”宣傳。
2、建立宣傳教育長效機制。
3、擴大宣傳覆蓋面。
4、建立基層宣傳網路。
5、執法與宣傳相結合。
(二)嚴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重點違法行為。
2、規範城區交通秩序。
3、嚴格客運班線運行安全管理。
4、加強農村道路交通管理。
5、完善快速搶救機制。
(三)加強車輛和駕駛人管理
1、加強對駕駛人培訓和考試發證的監督檢查。
2、加強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工作的監督。
3、認真履行“三關一監督”的管理職責。
4、加強低速貨車和拖拉機安全管理。
5、規範校車管理。
6、實行管理信息共享。
(四)完善道路安全設施
1、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
2、完善公路安全設施。
3、改善城區交通設施。
4、解決重點路段、路口的安全隱患。
四、工作職責
(一)鄉鎮人民政府
1、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究解決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問題,逐級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領導機構,明確有專人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層層簽訂創建活動目標責任書,定期督查創建工作進展情況。
2、制定並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劃。2010年上半年,要制定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明確年度工作計畫、任務和目標。
3、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年終考核內容,落實責任,兌現獎懲。
4、成立創建平安暢通縣交通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創建活動的協調、指導工作。設立交通安全專乾和交通安全信息聯絡員;每個村(社區)要有交通安全協管員,熟悉並掌握轄區機動車和駕駛人情況,協助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5、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畫。在行政村、社區、學校、重點單位和公眾場所設定交通安全宣傳櫥窗或板報,設定率達到90%以上,並定期更換內容;轄區內50人以上的單位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專(兼)職宣傳員設立率達到90%以上;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活動覆蓋率達到100%。
6、建立本轄區機動車輛、駕駛人、交通事故、危險路段、事故多發易發點段信息台帳。各類車輛排查摸底登記率達到100%;新車落戶率達到100%;無牌無證車輛上牌率達到95%以上,報廢車輛清理、收繳和解體銷毀率達到100%;非客運車輛(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和正三輪機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基本杜絕。
7、適時開展交通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活動,牽頭組織安委辦、農機站、派出所等單位,聯合對集市以及交通流量大、易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加強管控,成效明顯。
8、選擇1—2個基礎條件好的村(社區),建立創建平安暢通縣活動示範村(社區)。
9、發展農村安全公共運輸,方便農民安全出行。
(二)安監局
1、督促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綜合協調和各項措施落實的監督工作。
2、對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進行分級責任倒查,並會同監察部門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3、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組成排查小組,定期對事故多發易發點段和危險路段進行事故原因綜合分析,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措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
(三)公安部門
1、建立完善車輛、駕駛人管理及交通違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統,加強對各類道路交通事故原因的調查分析,定期向相關部門通報事故多發易發路段、客運車輛交通違反法行為等情況。
2、嚴格農機駕駛人的考試和發證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完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預案,並加強演練,及時做好公路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援和善後工作。
4、大力開展交通秩序整頓工作,依法嚴肅查處客運車輛超員、超速,貨運車輛超載,無證無牌機車上路行駛,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5、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各種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及時向社會公布各個時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況。
6、加強鄉鎮派出所交通安全的工作指導力度,在機動車擁有量大、縣鄉級道路里程長、事故多發點的重點鄉鎮建立交警中隊或充實交警中隊的警力。
7、協助保險公司依法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並依法監督、檢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投保情況。
(四)交通部門
1、做好省、縣道路交通安全規劃,並協助鄉鎮搞好鄉村道路交通安全規劃。
2、按照《交通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實施技術指南》判定標準和要求,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對交通事故多發易發路段進行排查和整治。
3、按照管轄範圍,完善公路標誌標線等安全設施;新建、改建幹線公路時,按照國家標準同步設計、施工、驗收交通標誌標線及安全設施。
4、嚴把運輸經營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人從業資格關,加強對汽車客運場站的安全監督。運輸企業市場準入資格獲得率達到100%;運輸企業駕駛員等從業人員資格獲得率達到100%;建立健全運輸企業包車運營管理制度;督導轄區運輸企業建立健全安全行車日誌制度。
5、督促運輸企業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責任制,對一年內累計2次超員或1次超員5%以上的客運車輛駕駛人,由交通部門通報其所屬運輸企業,責令企業對其進行教育、調離崗位、解聘等處理,建立對公路客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責任人的管理制度。
6、監督客運和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投保承運人責任強制保險,運輸企業營運車輛年檢率達到100%;督促運輸企業制定安裝使用汽車行駛記錄儀或GPS等裝備的年度計畫,並監督其實施。嚴格客運班線運行安全管理。要嚴格查禁客運班車夜間通行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
7、大力扶持發展農村客運,繼續推進農村客運班車通達工程,加快農村客運網路和農村客運站點建設,在有條件的鄉鎮試行開通公車,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進程。
8、加強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安全管理,加強對公車、計程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城市公共客運停車點新建率達到100%,改建率達到95%以上。
(五)建設局
1、加快完善城市交通規劃,科學制定縣城、集鎮道路交通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城市道路基礎設施、公共運輸設施、停車設施建設,完善城市交通系統。
2、對大型建築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商業街(區)、居住區和其它大中型建築項目,按規範、標準配建、增建停車場。停車場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嚴禁停車場改為他用。
(六)城管局
1、做好城區停放車輛規劃。
2、轄區內城區主幹道、次幹道上(雙向)平均每公里要設定交通標誌10至14塊。信號燈控交叉口數量達到應設信號燈交叉路口總數的90%以上。
3、要加強靜態交通管理,規範停車管理,統一占用、挖掘道路審批,會同相關部門清理非交通占道、馬路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管理。
(七)農牧局
1、制定農機車輛源頭管理措施,建立完善拖拉機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向公安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2、充分發揮基層農機站在農村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嚴查拖拉機無牌無證行駛、無證駕駛、違法載客、酒後駕駛等,嚴防農機交通事故發生。
3、積極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多方面、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4、協助保險公司依法辦理農機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並依法監督、檢查農機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投保情況。
5、嚴格農機駕駛人的考試和發證工作。
(八)宣傳部
1、研究制定宣傳媒體履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交通違法行為曝光等公益職能的管理規定。
2、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協調新聞單位在報刊、廣播、電視上設立宣傳專欄,開辦專題節目;協調通信單位通過義務發布簡訊等形式宣傳交通安全法規,通告交通安全預警信息。
(九)教育科技局
1、將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常識納入中國小校法制和德育教育內容,並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學生個人操行評定。
2、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每學期開學和放假前一周開展一次全校性交通安全知識告知活動;在中國小校建立交通安全輔導員工作制度,定期組織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班隊會。
3、會同公安等部門建立中國小、幼稚園校車和承租車輛監管制度;建立並完善校車和承租車輛及駕駛人的管理制度;統一學校(幼稚園)接送學生車輛外觀標識。
4、對平安暢通縣創建提供科學技術支持。
(十)衛生局
1、建立完善四級交通事故急救網路;完善危重傷員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危重傷員醫療專家應急救援預案;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搶救聯運機制。
2、會同交通、公安、安監等部門,分期分批完成對全縣客運駕駛人、乘務人員及交通民警的交通事故傷員應急急救常識培訓工作,提高對交通事故傷員傷情判斷和處置能力。
(十一)質監局
1、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所有機車、電動三輪車銷售網點的車輛質量性能進行全面檢查,對查處的非法拼裝、無產品合格證、質量檢驗證的機車、電動三輪車一律收繳後集中銷毀。
2、加強對機車銷售網點的監管,定期對機車質量性能進行檢測,嚴防質量性能不符合要求的機車流入市場。
(十二)工商局
1、嚴把機車、電動車、助力車銷售的市場準入門檻,加強銷售環節的監管,嚴肅查處銷售網點違規銷售行為。
2、加強對轄區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報廢車回收企業等場所的檢查,嚴厲查處拼裝、改裝機車銷售的違法行為。
(十三)稅務部門
嚴厲查處拖拉機、機車銷售網點不出具發票等違法行為。
(十四)監察局
對鄉鎮、部門的工作行政監察。
2、對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單位,除追究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外,還要會同安全監管部門及時在新聞媒體上曝光,利用媒體和社會輿論進行監督。
(十五)司法局
將《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規作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
(十六)財政局
將平安暢通縣創建經費納入政府預算,為創建活動提供經費保障。
(十七)文廣旅遊局
會同安監、公安等部門做好平安暢通縣創建活動宣傳工作。
2、會同交通、交警等相關部門加強對縣內旅遊公路的管理。
五、考核與評價
(一)按照平安暢通縣評價標準和辦法,由縣創建平安暢通縣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對創建活動進行考核和評價,對所屬鄉鎮、有關部門創建工作實行按季通報、半年檢查、年終考核制度。
(二)對各鄉鎮創建工作達不到規定等級的,在安全生產考核中予以扣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本年度評優資格。一是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二是在評價年度內,本地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超過控制指標的;三是未達到規定等級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創建平安暢通縣工作的領導,成立桐梓縣創建平安暢通縣活動工作領導小組。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謝恩濤、申貴強任組長,縣公安局政委何永剛任副組長,縣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政府有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何永剛任主任,冷一鳴任副主任。各成員單位要明確一名專職聯繫人,負責工作聯繫協調。名單於5月1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職責,層層分解任務,逐級落實責任,切實抓好組織實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在同級政府領導下,分工協作,強化信息溝通和工作配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員單位每月向縣創建平安暢通縣領導小組報送工作簡報不少於1期。
(三)強化監督檢查。縣創建平安暢通縣工作領導小組將對鄉鎮、各有關部門創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進展緩慢、未能履行職責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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