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深入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桐府辦發〔2007〕98號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桐梓縣深入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執行貴州省監察廳、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貴州省進一步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監發〔2007〕9號)及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進一步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遵府辦發〔2007〕142號)精神,切實做到嚴格依法行政,規範管理,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切實保護耕地,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專項工作的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管禮倫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陳慶強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李仁學 縣國土局局長
成員:王朝焱 縣監察局局長
謝雲南 縣監察局副局長
婁方信 縣國土局紀檢組長
梁錦 縣監察局執法室主任
繆榮興 縣國土局法規監察股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國土資源局,婁方信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謝雲南同志兼任副主任。從縣監察局、縣國土資源局抽工作人員負責具體工作。同時,建立專項行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專項行動工作。
二、工作方法
(一)認真抓好檢查和對照工作
1、縣國土資源局建設用地管理股負責對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的新增建設用地清理情況進行複查,並根據複查結果重新登記上報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2。
2、縣國土資源局法規監察股負責對排查出的土地違法案件線索進行梳理,對已立案查處案件的定性和處罰進行複查。
3、縣監察局對違法違規案件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進行複查。
4、檢查和對照工作中查出的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和責任人責任追究情況按照附屬檔案3要求認真填報。
(二)認真開展集中清理查處工作
認真對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新增建設用地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在清理的基礎上認真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
1、清理採取以鄉鎮為單位,由鄉鎮國土資源所對轄區內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期間所有新增建設用地逐宗登記造冊,並填報附屬檔案4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2、縣國土資源局建設用地管理股負責對鄉鎮所上報的附屬檔案4進行審查,並填報附屬檔案5。
3、縣國土資源局法規監察股負責對鄉鎮所上報的新增建設用地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用地進行審查,並對符合立案條件的違法違規用地組織立案查處,並填報附屬檔案6。
4、縣監察局負責對違法違規案件責任人員追究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縣監察局和縣國土資源局所抽的具體工作人員要在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認真開展工作,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共同負責。工作進展和案件查處情況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市監察局、市國土資源局報告。
(二)專項行動工作實行月報制度。專項行動階段進展情況每月20日前報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專項行動工作要做到認真清理,認真複查,認真查處。特別是各種數據的認定和填報,必須嚴格按要求填寫,做到準確無誤,無錯報、漏報,且各表之間、數據之間邏輯關係正確。
(四)專項行動整體工作必須在2007年11月之前全面完成並上報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及報表。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