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博覽事務局

1、負責展會活動的總體方案策劃; 1、負責統籌展商招展工作,制定會展活動招商工作方案; 1、整合桂林會展資源,培育桂林會展市場;

單位簡介

桂林市博覽事務局是桂林市人民政府直屬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培育、發展、規範桂林會展市場,保障桂林會展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行業管理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會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制定桂林會展業戰略發展規劃,確定發展的目標、空間布局、產品體系、發展措施等重大問題;
(三)整合桂林會展資源,培育桂林會展市場,提高桂林會展經濟的產業化水平;
(四)加強桂林會展的行業管理,研究、制訂桂林會展行業運行的規範政策,加強桂林會展市場監管,促進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五)研究、制定桂林會展業發展的獎勵政策、市場準入政策、公共服務政策、宣傳促銷政策,做大做強桂林會展產業,拉動桂林第三產業又好又快地發展;
(六)加快桂林會展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建設,創造良好的會展環境和條件;
(七)建立桂林會展發展的協調機構,解決會展發展過程中的具體問題;
(八)創建桂林會展品牌,每年定期舉辦一個有國際影響力的大型品牌活動,並研究、制定品牌活動的持續運行機制;
(九)加強行銷策劃,不定期舉辦、承辦大中型的國際、國內博覽會、交易會、展覽會、高層論壇、國際性會議、國際體育比賽活動、大型慶典等活動,拓展桂林會展市場的發展;
(十)充分發揮中國—東協博覽會的輻射作用,力爭在桂林舉辦中國—東協博覽會專題展及召開分議題高端會議;
(十一)加強桂林會展業的國際、國內區域合作和對外交流,提高桂林作為會展目的地城市的知名度;
(十二)指導各縣(區)舉辦各種有影響力的大型節慶活動;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綜合協調科
1、負責展會活動的總體方案策劃;
2、負責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局內的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和行政後勤等方面工作;
3、負責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4、統籌協調各內部工作部門,督促、檢查各項工作的執行情況;
5、完成會展人力資源的開發、培訓;
6、研究、制訂市場運行的戰略規劃及政策;
7、起草重要講話文稿及檔案;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招商招展科
1、負責統籌展商招展工作,制定會展活動招商工作方案;
2、聯絡、協調各參展參會客商,負責展位確認和展位設定;
3、邀請、聯絡重要嘉賓,並協助做好接待、服務工作;
4、安排重要嘉賓的會見、會談活動,負責外事、禮賓、翻譯工作;
5、制定各參展參會客商的服務方案;
6、開發桂林會展網路行銷系統,建立桂林會展網,並負責網站的日常信息更新和運行;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市場開發科
1、整合桂林會展資源,培育桂林會展市場;
2、加強行銷策劃,建立會展資料庫和客戶關係管理信息系統;
3、加強會展業的區域合作和對外交流;
4、展會、活動前期宣傳,發布有關信息和新聞,編印展會活動資料;
5、負責廣告經營、各類贊助的管理,聯繫、協助媒體,做好報導工作;
6、負責會展市場的行銷方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展覽管理科
1、加強會展市場監管,促進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2、建立會展發展的協調機構,解決發展會展經濟過程中的具體問題;
3、負責會展活動的具體實施,統籌管理展務工作,做好展會活動現場的跟蹤、協調、服務工作;
4、負責會展、活動的現場布置,並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展會、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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