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格爾木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現有工作人員6人,其中公務員3人、事業人員2人、工勤人員1人。內設有工程、指揮通信、財務、綜合等室,下轄格爾木市人防通信站一個事業單位。平時主要負責人防工程建設管理、指揮通信警報建設管理、人防經費使用管理、平戰結合、專業隊伍組訓、人防知識宣傳教育等;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青海省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據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實施行政執法工作。(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防建設需要,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參與編制城市建設與人防建設相結合規劃。
(三)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指導制定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監督檢查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組織指導制定戰時城市人口疏散計畫,搞好疏散地域建設;確定經濟防護重點目標,指導制定平時防護工作和戰時搶修方案;參與城市的搶險救災、應急救援等工作。
(四)制定防空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訓練計畫,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五)組織實施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統一組織試鳴防空襲警報。
(六)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督促、檢查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參加防空地下室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並指導建成後的使用管理和制定戰時使用規範;參與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全市初級中學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
(八)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監督檢查人防建設經費的使用管理情況。
(九)貫徹落實“平戰結合”方針,制定全市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指導搞好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
(十)組織指揮人民防空疏散和隱蔽,實行燈火管制和發放空襲警報;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一)承辦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