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主要職能包括:
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財政、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財政政策和法規、規章草案及財務會計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縣財政工作的中長期計畫及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3.編制年度縣級財政預算草案,經縣人大批准後執行;匯總全縣財政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級和全縣預算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入、縣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以及有關政府性基金;會同有關部門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負責彩票的監督管理工作。
4.根據縣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負責農業各稅的徵收和管理;組織和協調地方性財政法規、規章草案的擬訂;貫徹落實稅收法規和政策;分析研究稅收政策變化對我縣經濟和財政收入的影響,提出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辦法和措施。
5.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和各項專款,制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制定和執行全縣統一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並負責本行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制定和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全縣統一會計報表,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
6.參與縣級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辦理縣級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跟蹤問效;審查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決算,參與制定有關工程取費標準。
7.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使用和監督。
8.負責全縣各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建立全縣統一發放工資資料庫;統一發放行政事業單位工資;指導監督全縣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9.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協調財稅、審計監督檢查工作。
10.負責全縣鄉鎮財政的業務指導。
11.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成員
局 長:馮英河,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預算科。
副局長:尹春陽,協助局長分管後勤服務、社會保障、會計事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糧食貿易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社會保障科、國有資產管理科、會計科、糧貿科。
副局長:聶傳波,協助局長分管教育、科學、文化、行政政法財政、經濟建設財政支出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等工作。分管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經濟建設科、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心。
副局長:王鳳斌,協助局長分管企業財務、融資和貸款擔保服務、政府債務、財政監督檢查及政府採購等工作。分管企業科、利河擔保公司、監督檢查局、政府採購辦(行政審批辦公室)。
非稅收入管理局局長:孫泓,協助局長分管非稅收入管理、預算編審、信息、黨務和人事教育等工作。分管非稅收入管理局、信息中心、黨辦和人事教育科。
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孫連彬,協助局長分管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工作。
局長助理:付娜,協助局長分管農業科工作。
內設機構
1、預算科: 提出並擬定全縣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擬定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縣本級年度預算草案及匯總年度全縣預算;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匯總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編制縣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統一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與省財政轉移支付的結算工作;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管理財政專項資金的收入和支出,組織執行縣人大批准的年度財政預算;負責與審計有關的工作;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縣級及縣對鄉鎮的財政資金調度;跟蹤分析全縣預算執行情況;匯總年度全縣財政總決算,批覆鄉鎮決算;統一管理縣級財政銀行開戶;擬定政府債務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內債管理;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執行國家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負責在國家授權範圍內,組織實施財政稅收法規和制度;負責擬定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規章制度。
2. 辦公室: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 管理財政信息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信訪及機關後勤保障和機關財務管理等工作
3. 社會保障科:負責掌握社會保障等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其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算草案;管理財政支持的社會保障資金;會同社會保障等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社會保障等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4、國有資產管理科:擬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國有企業單位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登記、劃轉、轉讓、糾紛調處;收繳國有資產收益;監繳國有資產收益;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管理和組建企業集團、實行股份制等工作,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5、會計科: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貫徹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對社會會計從業人員的證照、業務培訓進行組織和管理;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財政學會、會計學會、珠算學會的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度試點工作。
6、糧食貿易科:負責掌握糧食、貿易等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其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管理國家對糧食和糧貿企業及對種糧農民的各種補貼資金;會同糧食、貿易等部門等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糧食、貿易等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7、行政政法科:負責掌握行政、政法等部門業務的全縣基本情況,並參與其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制定行政、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行政政法等部門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並向上申報;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行政、政法等部門和單位的財務年度決算;管理武警、消防部隊經費和生活補貼。
8.教科文科:負責掌握教科文等部門業務的全縣基本情況,並參與其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制定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會同教科文等部門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並向上申報;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教科文等部門和單位的財務年度決算。
地理位置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柳河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