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縣檢察院監所檢察科,,配檢察員2人,助理檢察員1人,共3人。監所檢
察科未設立前,1956年檢察院開始承擔對自治區屬露塘勞改農場和新興勞改農場執行勞改檢
察,辦理兩個勞改農場移送的勞改犯重新犯罪案件。1956年至1957年受理案件73件,起訴59
件,不起訴14件。1958年辦理重新犯罪案件,當年搞勞改“躍進”計畫,全年起訴各種反革
命案和普通刑事案151件,比上年起訴35件,增加3.3倍。之後,1959年至1967年共受理案件
250件,起訴234件,不起訴16人。設立監所檢察後,逐步開展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
勞改農場、看守所的監督,打擊重新犯罪的勞改犯,查處監管勞改農場、看守所幹警違法犯
罪案件,處理勞改犯及其家屬的申訴。1979年至1985年,受理勞改犯重新犯罪515人,起訴
487人,免予起訴22人,不起訴6人。查處監管勞改農場、看守所幹警違法犯罪案件,糾正違
法12件次。1985年檢察院增設駐露塘勞改農場檢察組,配檢察員3人,助理檢察員1人,全面
開展勞改檢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