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縣人民公社

柳江縣人民公社,1958年2月,縣委在幹部中傳達中共中央南寧會議和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精神,批
判“反冒進”思想,號召“鼓足幹勁,力爭上遊”、“大躍進”,在生產建設上要“一天等
於二十年”,要求民眾日夜苦幹,每畝水田要下農家肥料5000擔。成團區先鋒農業社全體社
員日夜鏟草皮、挖塘坭幾天幾夜不睡覺。為了提早插秧季節,收割春小麥時,縣委下令,全
縣46383畝小麥,不分青黃,一律限在24小時割完,使一些社員邊割邊哭。為了怕肥料積多
了,運不下田,縣委又號召全縣開展“車子化”運動,提出“家家辦工廠,人人做木匠”的
口號,要求“鋸木成輪”趕製各種手推車。結果到處砍伐林木,破壞山林,而做成的無數車
子推不上幾公里就散架了。
6月6日,縣委召開擴大會議,研究貫徹“鼓足幹勁,力爭上遊,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
義”的總路線,要求各區、鄉召開萬人、千人大會來宣傳貫徹。會後,在幹部、民眾中普遍
開展評上、中、下游及“插紅旗、拔白旗”運動。幹部(包括生產隊長)在這段時間內,敢講
真話,敢於反對高指標等不切實際做法的,就被當作“白旗”拔掉(當場宣布撤職)。
8月20日,毛澤東視察河南七里營人民公社並稱讚“人民公社好”的訊息傳來,在中共
柳江縣委的宣傳、推動下,從22日到25日,全縣21個鄉、117個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以區為
單位合併轉成8個人民公社。全縣50742戶農民,1103戶城鎮居民,共242506人,全部轉入人
民公社,實現了人民公社化。10月,先鋒人民公社與紅旗人民公社合併後稱紅旗人民公社。
全縣7個公社中,最大的紅旗公社,由5個鄉,25個高級社,共15027戶組成,最小的東方紅
公社也有4652戶,其餘的都在5000到7000戶之間。就在這樣規模的公社中實行統一生產,統
一經營,統一分配。原高級農業社改為公社管轄的生產大隊。生產大隊下按原基礎分生產隊。
以後公社規模不斷變化。1958年12月,從紅旗公社中分出先鋒公社。1959年5月將8個公社分
成19個公社。1961年10月又分成25個公社。1962年10月恢復區、鄉體制,全縣8個區又以
1957年的小鄉為基礎,分成94個公社。1968年12月,調整人民公社體制,又將全縣8個區改
為9個公社,原94個公社改為105個大隊。1984年10月,全縣撤銷公社,建立鄉、鎮,人民公
社制度才在縣內消失。
人民公社是政權組織和生產組織合為一體的農村基層單位,實行工、農、商、學、兵五
位一體。公社化初期,為了“跑步進入共產主義”,便於組織大兵團作戰,從公社、大隊到
生產隊都按軍事建制編為團、營、連、排、班,實行“組織軍事化,行動戰鬥化,生活集體
化”。公社分配採用糧食供給制和工資制相結合的辦法,實行人人“吃飯不要錢”,社員勞
動力評等級按月發工資(勞力等級分一到七等,月工資依次為5元,4元,3.5元,3元,2.5元,
2元,1元。一般只發到年底就發不起了)。糧不夠,錢不夠,由有餘社隊無償調撥。全縣以
自然屯為單位共辦食堂1365個,洗衣處241個,產婦食堂有熱水洗澡堂,工作人員達4554人。
加上機關、學校食堂,全縣進入食堂開膳的共23.3萬人,占總人口的96%。與此同時,還無
償地將社員的豬、雞、鴨、鵝、自留地,零星果木等全部收歸集體。社員的私有房屋也根據
需要進行規劃,統一使用。全縣農村還在短時間內建立了託兒所1574個,幼稚園850個,配
有保姆6172人,護理幼兒18517人。各大隊還辦了共103個婦產院。
9月23日,在上級統一部署下,全縣集中1.7萬個勞動力到鹿寨縣英山公社響水屯大煉鋼
鐵,6500個勞動力到宜山縣參加修築龍江河水利,共占全縣農業勞動力25%(都到年底才收
兵回縣)。縣內龍懷、工農、北弓等一批中小型水利工程同時上馬。8月下旬,晚稻未收,全
縣又開展大煉鋼鐵運動,強調“男女老少齊上陣”,機關停止上班,學校停課,到處搞煉鐵
小高爐,先後共建高爐466個,土窯爐5525個,鋼鐵基地14個,到處砍伐林木,燒出木炭
9283噸,作煉鐵用。一些地方甚至用舊炮樓和民房做煉鐵爐,用棺材做風箱,全縣濃煙滾滾。
煉鐵原料缺乏,就發動民眾砸鍋頭,撬窗條獻鐵,先後共獻出2065.6噸。進德大隊遭受洪水
災害,有4個屯共塌房176間,公社將受災戶剩下的桁條和其他木料全部拿去作大煉鋼鐵燃料。
在“大躍進”、“公社化”中,民眾不聽話的就扣口糧,罰款,捆綁,罰勞役。1958年底統
計,僅進德大隊樂山屯光算被罰勞役的就有24人,其中貧下中農占62.5%。全縣當年糧食總
產70357.00噸,比上年減產3.14%。
1959年3、4月間,縣委貫徹毛澤東在第二次鄭州會議講的權力下放,三級管理,三級核
算,並以大隊的核算為基礎的精神,開始糾正“一平(貧富拉平)二調(無償調撥糧錢)三收款”
的錯誤,將公社統一分配改為以生產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8月,傳達中共中央廬山會議精
神,又強調“反右傾,鼓幹勁,超額完成各項任務”。全縣又進行糧食高估產(當時縣委曾
估計全縣糧食總產20萬噸,比後來實產高近兩倍)。由於估產過高,徵購糧完不成任務,就
“反瞞產”,集中社、隊幹部直到生產隊的“三長五員(隊長、副隊長、婦女隊長、會計員、
保管員、出納員、記分員、技術員)開會報夠產量,不報夠不準睡覺,不準回家。結果使當
年徵購糧總數高達糧食總產的45.77%。造成1960年春夏的嚴重糧荒。公共食堂里每人每天
吃糧不到0.5公斤,後來只供應大米0.2公斤搞雙蒸飯,以後只供應雜糧(玉米、木薯片等),
部分地方用瓜菜代替,甚至吃芭蕉根等。一些公共食堂自動停辦,託兒所、幼兒院等也自動
散夥。
1961年底到1962年初,縣委按照中共中央《關於改變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
調整人民公社核算單位,將以大隊為基本核算單位全部改為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當時
全縣共260個生產大隊,3089個生產隊),恢復自留地和家庭副業,把5—7%的耕地劃為社員
自留地,恢復集市貿易,允許糧食上市,並明確宣布:取消糧食供給制,社員口糧分配到戶;
社員出工恢複評工記分;辦不辦公共食堂由社員討論決定;社員的一切生活資料和自用的小
農具永遠歸社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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