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紅十字會

市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組織,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 (七)、加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的交往與合作,協助市政府開展對台工作,開展兩岸紅十字會的交流合作;做好人道領域的尋人服務工作。 (八)、承擔市政府和自治區紅十字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柳州市紅十字會歷史

紅十字會的前身是始建於1927年的中國紅十字會柳江分會,建會初期會員不足百人,主要是由商界人員的民主人士組成,經費來源靠會員捐贈。鑒於當時的情況,柳江分會的活動主要有:救濟流離失所的在柳外地逃難者;對平民百姓中的鰥寡孤獨者施以棺木;抗日戰爭期間,日軍轟炸柳州時,參與了救護傷員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1952年中國紅十字會柳江分會改名為柳州市紅十字會,辦公經費由政府撥給,正副會長由市政府副市長及民政、衛生主管部門的領導擔任,下設辦公室,有總幹事1名,工作人員4名,主要活動有民眾性的衛生救護培訓和組織紅十字青少年活動。1985年市紅十字會設理事會,有理事48人。1992年後,當時的柳江縣、柳城縣以及城中區、郊區也成立了紅十字會,設有專(兼)職的工作人員。

柳州市紅十字會發展

為理順管理體制,經市委下文確定了市紅十字會的機構性質和人員編制,2003年2月從市衛生局分離出來,實行獨立建制,由政府分管市長直接聯繫,同年8月,召開了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的理事會,順利完成了理順市紅十字會管理體制的各項工作。
建國後,特別是獨立建制以來,進一步拓寬了紅十字會的領域,募捐救助能力日漸增強,主要是重大救災募捐工作、項目管理、無償獻血與造血幹細胞工作、志願者工作、紅十字青少年工作、博愛送溫暖等方面工作成績顯著,獲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擴大了紅十字會的影響,得到了上級相關部門的嘉獎與好評。

柳州市紅十字會職能

市紅十字會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組織,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市紅十字會由市政府領導聯繫,其機關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依照《中國紅十字會章程》制定市紅十字會工作規劃,指導及協調基層紅十字會依法開展工作。
(二)、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員和其他受害者實施人道主義救助,爭取境內外紅十字組織的援助,募集資金和物資、發展紅十字會社會福利事業,增強人道主義救援救助的能力。
(三)、開展人道領域的社區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指導全市基層紅十字會醫療救護機構;與有關部門聯合組織民眾性的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和現場急救工作,普及防病知識;
(四)、以愛國主義、人道主義教育為中心,指導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五)、與其他國家、地區紅十字會及紅新月(組織)聯繫,加強相互之間的友好交往與合作;宣傳國際紅十字會與紅新月運動的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並依照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六)、組織、宣傳、實施無償獻血和推動開展非血緣關係骨髓移植及捐獻遺體、器官等工作。
(七)、加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的交往與合作,協助市政府開展對台工作,開展兩岸紅十字會的交流合作;做好人道領域的尋人服務工作。
(八)、承擔市政府和自治區紅十字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柳州市紅十字會機構設定

(1)辦公室:
負責來文、來電、來訪接收接待;負責後勤及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財務、司機工作;負責文書及檔案檔案管理;負責水電及安全保衛;機關人事管理及黨群工作;開展對外聯繫、交流與合作。
(2)救助救護部:
負責救災備災工作及災情報告工作;組織和接收單位及個人的捐款捐物;開展初級衛生救護培訓;會員組織發展及學校紅十字會工作;指導紅十字會志願者隊伍建設及開展活動;負責社區紅十字服務;組織宣傳無償獻血。

聯繫方式

辦公地點:柳州市高新一路9號科技大廈七樓
郵編:54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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