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豐衣丈三六、足食二十四”,說的是計畫經濟年代人們的衣食狀況。這要說的是市民穿衣狀況。
解放之初,窮人添置一件衣服可是一件大事,平時捨不得穿,只有作客或重要日子才穿它,所以,“新三年”就有可能的了。接著就是“舊三年”了,衣服在膝蓋、手肘部位最易褪色,變舊了怎么辦?辦法有的,就是對它進行染色。
.這一行,在我國是一項古老的行當。
上世紀50年代初,小公園國平路南段東側路口,有一家很大的染衣店,生意很好,火爐、染鍋、大木桶都擺到馬路邊,整天蒸汽騰騰,路過那裡,可聞到一種淡淡的、怪怪的氣味,後來懂得,他們用的是硫化染料,難怪氣味如此,從那時開始,我就知道衣服是可以染的。
有不少市民把要染整的衣物送到那家染衣店,店裡的師傅就根據顧客要求要染成的顏色(多數為藍、黑二種),把衣物分開、稱重、定好價錢,與顧客談妥後,收定金、約好取貨日期,到時取回。
取回家後,再洗數遍,一件舊衣就變得“很新”了。染衣的工作很辛苦,既要保證染色的質量,又要做到不浪費染料,染衣師傅手拿二根木棍,冒得熱騰騰的蒸汽,忍受難聞的氣味,不停地用木棍攪動、絞乾,再用清水漂淨、曬乾,交還顧客。
筆者之所以對染衣這一行當印象深刻,是因為染衣店就在附近,每天都要經過那裡;成年以後,在上世紀70年代,神差鬼使地讓我幹上染整工作數年;小時候就穿上這種衣服,而且是自家染的,所以舊事重提。
那時家裡窮,兄弟多,父母如果要為我等做一套衣服,無疑是一項“大工程”。安平路有多家布店,包裝布匹的粗原洋布丁被他們以廢品論斤賣。粗原洋有11支×2、有21支×2,如果買到後者,是上等的材料了。買來後做成衣褲,因父親懂化工,買來硫化黑色染料,按布料重量配好,加上食鹽,自己動手染。於是,原來斑駁陸離、滿是銹跡、字跡的衣褲,成了非常體面的新衣了,可以穿它上學出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