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地區旅遊局

2、內設機構 (二)旅遊管理科 (二)旅遊質量監督所

1、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旅遊行政法規、旅遊行業標準和規範;編制地區發展旅遊業的年度計畫、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旅遊行業統計、審計工作;加強對地區旅遊行業的管理,提高旅遊服務質量;培育和拓展旅遊市場,研究和推進旅遊行業建設;管理和指導地區旅遊教育培訓,組織旅遊行業崗位培訓,加強對旅遊行業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地區旅遊資源進行調查、挖掘和整理,推出新的旅遊產品,為旅遊者、旅遊經營者提供信息服務,促進和推動旅遊市場的大發展;承辦地委、行署交辦和自治區旅遊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2、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組)
(二)旅遊管理科
(三)資源與市場開發科
3、下屬處室
(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二)旅遊質量監督所
4、領導名單
林芝地區旅遊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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