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策[明代進士]

林策[明代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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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策(約1508~1553年),字直夫,號丹峰,明代福建漳浦烏石大油甘(今舊鎮後壠村大油甘)人。

生平事跡

自幼聰敏好學,性情沉密純篤,嘉靖十七年(1538年)進士,授浙江紹興府蕭山知縣。林策上任後,整頓徭役,編制清冊,公布於眾,胥吏無法為奸作弊。蕭山縣有聞家堰,控制浙江之水,舊時用泥土築成,每遇洪水,就被沖壞。

林策親至實地勘察,重築水壩,改用石塊築成壩堤,設有閘門以泄洪,並建立蓄水泄水制度,灌溉水田萬畝。林策重視振興學校,政事空暇,就到學宮親自給士子講道術、課文藝,所拔俊士,盡登科第,其知人之鑑,為世人所敬佩。蕭山人民感其恩德,立碑紀念。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林策升大理寺右評事。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升大理寺右寺正。林策精通律例,批駁公允得當,同僚深為敬服,離任數十年,大理寺官員尚思念他。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江西按察司僉事。林策為官清廉,持己恭儉,不徇私情,他與莆田魏一恭、長樂鄭世威同是福建人,同在江西按察司任職,同樣剛正廉明,被稱為“閩三傑士”。

嘉靖間,林策向嘉靖皇帝上疏陳述高祖母陳氏寡守,曾慘遭凌轢,又撫養幼子成人,乞請恩賜旌表。嘉靖皇帝準奏,在漳州城西倉巷口立“世聯甲科,天篤貞義”坊表以褒彰,樹陳氏為母儀,奕世瞻依(坊表後移建城東赤嶺關帝廟右邊)。

去世時間

嘉靖三十年(1551年),因父亡故,歸家服喪,喪期滿後,約於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卒於家,時年4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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