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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5日中午,吳川市城區廣源路發生一起劫持人質案件,犯罪嫌疑人林立峰手持尖刀,劫持了一名剛剛放學的男國中生,吳川市公安局民警接報後前往處置,將林立峰制服,解救被劫持的人質,並對犯罪嫌疑人林立峰刑事拘留,送吳川市第二看守所羈押。
6月26日12時50分,同倉在押人員發現林立峰的呼吸和心跳很微弱,看守所醫生立即對林立峰進行胸部按壓搶救,後將其送往吳川市人民醫院救助,林立峰經搶救無效死亡。
2009年7月2日,湛江市人民檢察院法醫在林立峰家屬在場的情況下依法對林立峰遺體進行檢驗,並委託中山大學法醫中心進行病理檢驗,認定林立峰屍體左冠狀動脈前降支粥樣硬化II級,管腔狹窄40%,其他器官未見明顯異常,可排除外傷性暴力致死。鑑定結論是:林立峰的死因符合心源性猝死。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林立峰家屬不服此次法醫鑑定,不斷上訪。為此,檢察機關多次與林立峰家屬做工作,決定組織法醫專家會檢,同時同意死者家屬聘請其指定的法醫現場見證會檢過程。但死者家屬提出由其指定的鑑定機構獨立鑑定。
湛江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會依法公正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