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棨
林棨,男,1885年生。福建閩侯人,畢業於日本早稻田大學,歷任進士館及仕學館教習、教務提調、學部參事、京師法政專門學校教務長、憲政編查館統計局科員等職。
林棨 字少旭。1885年生。福建閩侯人。日本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科畢業。歷任進士館及仕學館教習、教務提調、學部參事、京師法政專門學校教務長、憲政編查館統計局科員等職。宣統元(1909)正月至民國元(1912)年4月,任京師大學堂法政科監督,1912年任教育部專門教育司司長,1913年任大理院推事,京師、江蘇及湖北等處高等審判廳廳長、法務部司法講習學評議員。1932年3月9日,偽滿洲國正式成立,林棨先擔任偽滿洲國執政府秘書處秘書官,不久擔任偽滿洲國最高法院院長一直到1939年12月18日。編譯《國際公法精義》、《憲政論》(日本. 菊池學而)。曾代理過當年轟動一時的溥儀與淑妃文繡的離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