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全

林志全,男,36歲,中共黨員,珠海市交通警察支隊偵查大隊副大隊長。林志全恪盡職守、積極進取、甘於奉獻,在工作崗位上取得突出的工作成績,先後榮立個人二等功2次,個人三等功5次,並被評為“廣東省優秀人民警察”、珠海市直機關優秀共產黨員等。

基本信息

成立原因

2007年底,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成立偵查大隊,負責市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偵破工作,林志全擔任偵查大隊副大隊長並主管全面工作。林志全立足本職,大膽創新,展開了一系列的工作創新和提高實踐。偵查大隊建立了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快速出警,開展現場勘查和偵查破案工作。同時,林志全同志積極探索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偵查模式,並逐步制定、完善了偵查大隊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相關規章制度。在偵查大隊不斷的摸索和總結下,交警支隊逐步建立了由偵查大隊牽頭開展各項偵查措施,轄區大隊協同作戰的有力偵查模式,使交警支隊偵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成立之初

偵查大隊因為剛剛成立,人員配置不到位,只有三名正式民警,在困難面前,林志全主動承擔案件的偵查任務,為大隊幹警做表率。在偵破案件的過程中,林志全既是指揮者,同時也是一名案件的偵查員。在接報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後,不管是白天黑夜,林志全同志總是快速出擊,趕赴現場,直接參與肇事現場的勘查、訪問目擊證人,尋找破案線索。有時為了跟蹤追擊,連夜在周邊村鎮搜查線索,尋找蛛絲馬跡,徹夜不眠,直到案件破獲。林志全同志這種身先士卒,始終堅持在破案第一線的精神,在偵破案件的過程中總是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主要事跡

2009年02月22日,珠海大道廣生舊村路段,發生一宗機車與小車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機車乘客葉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肇事小車逃逸,機車司機逃逸。林志全立即趕赴現場,對肇事現場進行仔細的勘查,並安排相關人員尋找肇事車輛。通過走訪目擊證人,林志全同志判定肇事逃逸的機車司機與受害人葉某應為朋友關係,遂安排特偵組的同志對葉某的關係人展開排查,2月23日,機車司機符某被警方抓獲。抓獲符某後,林志全同志帶領特偵組同志開始排查肇事逃逸的小車。根據現場遺留的汽車碎片,結合目擊證人提供的情況,特偵組判斷肇事小車為一台銀灰色海軍號牌小車。林志全帶領特偵組加班加點,在排查了幾千台汽車後,林志全同志敏感的發現海G075××號小轎車有重大嫌疑。24日晚,在找到了海G075××的使用人鄔某後,特偵組對鄔某進行突擊訊問,但鄔某一再否認犯罪事實,且拒不交待肇事車輛海G075××的下落。在訊問難有進展的情況下,林志全將偵查的重點放在查找肇事轎車上。林志全同志通過翻查鄔某電話的通話記錄,發現鄔某與一名為秦老闆的人聯繫密切,林志全同志判定肇事車輛在秦老闆手上,於是主動打電話給秦老闆,稱鄔某在警方接受調查,讓其將鄔某使用的海G075××汽車開到公安機關。25日3時許,秦老闆將肇事的海G075××開到南灣大隊。查獲肇事車輛後,林志全同志再次對鄔某訊問,在鐵的事實面前,鄔某交待了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實。該案的偵破,體現了林志全同志豐富的偵查經驗和高超的破案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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