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媛英

林媛英教授,1960年6月出生,祖籍吉林省永吉縣,中共黨員,本科學歷,雙師型教師,大學畢業後一直從事法律方面的教學工作(學科方向:法學)。

吉林省經濟管理幹部學院教授
林媛英教授,1960年6月出生,祖籍吉林省永吉縣,中共黨員,本科學歷,雙師型教師,大學畢業後一直從事法律方面的教學工作(學科方向:法學)。2005年1月評為教授。現任工商管理系副主任,是長春市人大地方立法人才庫成員,國家經貿委長春經理學院、吉林省職業經理人認證機構的培訓教師,長春工大漢邦諮詢培訓有限公司的高級諮詢師、高級培訓師,吉林省高等學校女教授協會理事。
林媛英教授從教27年來一直默默耕耘在教學一線。她曾先後承擔本科《經濟法》、《契約管理》;專科《契約管理》、《商標與廣告》、《智慧財產權管理》、《經濟法》、《民法》、《契約法》等6門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的講授任務,同時還承擔經濟法課程的培訓教學任務,她先後為省內十幾家大中型企業(一汽、通鋼、省電業、吉化、客車廠、民航管理局、森工集團、郵政、鹽業、省地礦局等單位)講授經濟法律、法規。作為系副主任,協助主任與相關教研室一起創立了法律事務、書記官、物流管理、市場行銷與策劃等新專業。她為了適應學院轉型、教學改革的需要,以教育創新為指導,在領導的指導下與同仁們不斷探索以素質教育為目標的新的教學模式、教學方法。在大量研究、反覆實驗基礎上終於形成了具有本系特色的以專業認識實習――課程實訓――單項、綜合實訓――畢業實習等四位一體的實踐教學模式,經過幾年的探索實踐,上述教學模式已凸顯其優勢。作為經濟法課程組的帶頭人,她帶領課程組成員對經濟法課程的教學模式、內容、方法進行了全面的改革,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一個以理論教學為基礎,實踐教學為導向,側重於現代教學方式、方法的改革,努力探索使用現代化教學設備,培養職業技能型人才的經濟法教學新模式基本形成並逐漸完善。由於該課程建設較有成效,被學院評為院級優秀課程,後經學院推薦、經省教育廳專家組評審又被評為吉林省高職高專優秀課程。
林媛英教授治學嚴謹,工作業績突出,於 2004年被省教育廳、省人事廳授予全省優秀教師稱號,2007年被省直機關黨工委評為三八紅旗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