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嶺鄉人民政府

板嶺鄉人民政府屬於政府機構,辦公地址位於板嶺鄉板嶺街117號。

機構名稱: 板嶺鄉人民政府

辦公地址: 板嶺鄉板嶺街117號

工作職責:

1、在鄉黨委的領導下,負責執行本鄉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以及國務院、省、州、縣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和行政措施。對鄉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對縣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

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行政措施,制定規範性檔案,發布決定和命令。

3、管理本鄉經濟工作和鄉鎮建設,編制、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地方財政預決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和民族、宗教。

4、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5、尊重和維護村民委員會的自治地位,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

6、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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