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全市水利行業依法行政工作,組織起草有關水利方面的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全市水 利發展及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專業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三)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照規定許可權,擬訂全市水利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提出國家下達我市財政性資金的水利投資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市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用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和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全市重要流域、區域以及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組織、協調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六)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排澇工作,對重要江河湖泊全市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排澇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排澇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八)指導、組織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主管全市河道、堤防、水庫、涵閘、泵站、分洪區、蓄洪區、滯洪區、排灌區水利工作,指導市內江河湖庫閘站的治理和開發,指導、組織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九)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有關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或方案表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組織、指導有關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協調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指導、組織和實施水能資源規劃編制、設計審查、建設監管、水庫防汛調度等方面工作。指導、組織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二)負責市內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指導、組織全市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水利規費徵收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組織、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三)開展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監督實施全市水利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承擔全市水利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水利行業對外交流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局黨組書記、局長、防辦主任 尤國成
主持水利局、防辦全面工作;主管計畫財務、招商引資、水利建設、防汛抗災等方面工作。
局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 周家才
主持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審計、信訪、泵站更新改造等工作。主管科室:監察室、監審中心。聯繫單位:市大同垸水委會、市小南海泵站、市車陽河採石場、卸甲坪水利站、劉家場水利站、危水水利站。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周世清
分管黨建、組織人事、計畫財務、辦公室、水政水資源、水利規費徵收、機關、婦女、老幹部、共青團、計畫生育、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協管信訪。主管科室:辦公室、人事科、計畫財務科、水政水資源科、行政審批科。聯繫單位:市水利勘測設計院、市水政監察大隊(水利規費站)、市水利工程隊、八寶水利站、南海水利站。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總工程師 魏習章
分管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利水電、工程技術、工程建設管理與工程培訓和招商引資。主管科室:農村水利水電科。聯繫單位:市七里廟電站、新江口水利站、陳店水利站、萬家水利站。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申昌蘭
分管水庫、水土保持等工作。主管科室:水庫水保科。聯繫單位:市文家河水庫管理處、市北河水庫管理處、高家榜村、市江南水利水電公司、王家橋水利站、斯家場水利站。
局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姚俊明
主持工會工作;分管水利局機關遷址工作。主要負責水利局機關搬遷中的各項具體事宜等。
局黨組成員、防辦副主任 李芳清
分管農村安全飲水工作。主管科室:農村安全飲水辦公室。聯繫單位:市水利物資站、楊林市水利站、街河市水利站、紙廠河水利站。
局黨組成員、防辦副主任 唐新平
主持防辦日常工作;分管河道堤防、水利血防、平垸行洪、新農村建設等工作。主管科室:河道堤防科。聯繫單位:市堤防管理段、宛市水利站、沙道觀水利站、老城水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