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下與三洋簡介
松下
松下公司於1918年成立,創始名稱為“Electric Housewares Manufacturing Works”,在1925年時公司名稱改為“Matsushita Electric Manufacturing Works”,到1935年改為“Matsushita Electric Industrial Co., Ltd.”並沿用至今。後來松下還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同時使用“National”和“Panasonic”兩個品牌名稱,但是在2003年時,松下將全球品牌統一為“Panasonic”,公司口號也統一使用“Panasonic ideas for life.”以“Panasonic”品牌聞名全球的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Matsushita Electric Industrial Co., Ltd.)於2008年1月宣布,該公司將於2008年10月1日起,把公司的名字正式更改為“Panasonic Corporation”,並且還要把該公司旗下所有的品牌都統一為“Panasonic”,寓意為“將松下的聲音傳遍全球”。
公司名稱的變更,也意味著松下原來的“National”品牌將全部改為“Panasonic”,松下表示將會在2010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品牌名稱的更改。“National”一般用於在日本銷售的家庭和住宅用品中。
三洋
三洋電機公司於1947年2月開始創業,1950年4月成立現在公司。公司從摩電燈起步,至目前已涉及音響、信息通訊、家用電器、商用機械、電子部品、電池等廣泛領域。三洋電機株式會社創始人井植歲男在創業之初就將公司命名為三洋電機,並決定使用SANYO商標。三洋是指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包含了三洋欲以人類、技術、服務等三根支柱為依託與通過三大洋相連的全世界人民共同發展的寓意。 2002年度三洋電機株式會社的合併報表銷售額達2兆247億日元(152億美元),擁有海外關聯公司158家,在全球開展業務。
歐盟有條件批准松下收購三洋
歐盟委員會2009年10月29日決定,批准日本松下電器收購三洋電機,但前提條件是兩家企業合併後必須出售在歐洲的部分電池生產業務,以消除競爭擔憂。歐盟委員會說,在松下電器同意這一附加條件後,收購交易應該不會對歐洲市場上的競爭構成顯著威脅,因此決定予以批准。
歐盟委員會認為,松下電器收購三洋後將會對歐洲可充電紐扣電池等部分電池市場上的競爭構成威脅,因此要求合併後的企業必須剝離在歐洲的電池生產業務。
松下收購三洋與中國《反壟斷法》
松下收購三洋獲中國批准
據商務部網站訊息,商務部2009年10月30日發布2009年第82號公告:《關於附條件批准松下公司收購三洋公司反壟斷審查決定的公告》,附條件批准松下株式會社(簡稱“松下公司”)與三洋電機株式會社(簡稱“三洋公司”)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在此之前,歐洲反托拉斯監管會於9月通過審查。在2009年1月21日,商務部收到松下公司收購三洋公司的經營者集中申報申請後,即啟動立案和一系列審查程式。經過近10個月的全面審查,松下收購三洋一事獲得了我國商務部的正式回復。商務部公開表示決定附條件批准松下收購三洋。在公告中,商務部稱,經審查確認松下公司與三洋公司的經營者集中將對硬幣型鋰二次電池、民用鎳氫電池和車用鎳氫電池等相關產品市場產生限制或排除競爭效果,為了減少集中對市場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要求松下公司和三洋公司履行如下義務:
剝離三洋公司目前全部的硬幣型鋰二次電池業務,剝離三洋公司或松下公司其中一方的民用鎳氫電池業務,具體剝離對象可由集中雙方確定,具體剝離方案確定前須取得商務部批准。松下公司將其在日本國神奈川縣茅崎市的湘南工廠的HEV用鎳氫電池業務轉讓給獨立第三方(購買人)。
據《日經新聞》周六報導稱,該交易亦已獲得美國監管機構的非正式同意,至此松下已清除了收購道路上所有監管者的障礙。
另據國外媒體今日報導,日本松下公司獲得中國監管方面批准後將於11月5日遞交收購其競爭對手三洋公司的投標報價。
松下收購三洋 中國要求剝離若干資產
2009年11月5日訊息,據英國《金融時報》報導,中國正迫使松下(Panasonic)出售在日本的資產,以使其收購另一家日本公司三洋電機(Sanyo Electric)在中國獲得批准,這是中國競爭監管機構在反壟斷審查中,首次強制要求處置境外資產。中國商業部這項有里程碑意義的審查決定,為松下收購三洋電機久拖未決的進程掃清了障礙。此項收購案涉及8050億日元(合94億美元),完成後將誕生一家全球電池巨擘。
商務部的審查決定以2008年8月中國實行的《反壟斷法》為依據。它突出表明,中國競爭監管機構的權力日益增大,龐大的中國市場令它在全球監管中擁有越來越大的支配權。
競爭法律專家表示,中方的要求比歐盟更進一步,將使國際企業在考慮併購事項時更加注重中國這一關。歐盟在上個月批准了該交易,附加的資產剝離要求相對較少。
司力達律師事務所(Slaughter and May)中國競爭業務律師娜塔莉·楊(Natalie Yeung)認為,中國商務部此次作出了“新法律框架下迄今最詳細、最全面的審查決定”。
商務部裁定,如果不剝離相關資產,合併後的新三洋和松下公司,將在中國混合動力汽車電池市場擁有77%的份額。這種電池是迅速發展的綠色能源產業中一項關鍵產品。
商務部還要求松下出售生產其它產品的工廠,因為它在裁決中認定,合併後的公司將在中國的硬幣型鋰二次電池市場占有62%的份額,在民用鎳氫電池市場占有46%的份額。
中國要求松下出售其生產混合動力電動汽車鎳氫電池的工廠,並將它在與豐田公司(Toyota)的鎳氫電池合資企業中的股份從40%減少至19.5%。
松下收購三洋對國內的影響
三洋電機在中國市場有30多家合資公司,其中規模比較大的有合肥三洋、大冷股份、華強三洋。雖然投資額巨大,但因擁有控股權的合資公司並不多,三洋電機對合資公司的掌控力不是很強,短期內對國內公司影響有限。目前,三洋電子為合肥三洋第二大股東,合計持有29.51%股份,略少於榮事達集團33.57%。合肥三洋董秘方斌表示,公司與三洋電機方面的合作已有10多年,雙方合作一直順利,今年還承接了三洋電機在東南亞的洗衣機代工,合作層次進一步深化,三洋電機沒有必要在這個時候退出合資公司。另外,合肥三洋最大的股東仍是榮事達,即使三洋電機被松下收購也不會影響到具體經營。
華強三洋市場部相關負責人則分析,松下收購三洋對於在華合資公司而言並無太大影響,相反是一件好事,因為一旦收購成功,松下有可能為三洋在華的合資公司注入資金,並且增加管理、技術等方面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