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和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政策;負責國家、省、市促進就業再就業各項政策措施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二)指導和協調鎮(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村(社區)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工作。
(三)受委託開展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城鄉勞動力就業和再就業的管理工作,包括就業失業登記、再就業管理、政策性就業安置、流動就業管理。
(四)負責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負責勞動力資源庫及相關係統建設、管理及維護;負責就業調查、統計、分析、發布及發展預測工作。
(五)負責就業補貼、轉業訓練、勞動力市場建設、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等促進就業資金的管理;負責鎮(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費管理的指導、協調和財務監督。
(六)受委託開展就業服務領域交流與合作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落實省、市有關勞務扶貧和勞務協作工作;負責外省市駐莞勞務辦事機構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就業服務領域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推廣套用,以及宣傳教育工作。
(八)提供公共創業服務,承接省級創業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承接市人力資源局委託的各項創業服務工作。
(九)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綜合計畫科
負責草擬促進就業再就業政策措施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草擬全市公共就業服務年度目標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鎮(街)、村(社區)就業服務機構的建設;負責綜合、計畫、文秘工作;承擔政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就業服務領域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就業服務對外交流與合作項目的具體實施。
2、勞力開發科
負責人力資源開發利用的各項具體工作;負責城鄉勞動力就業和再就業的具體管理工作,包括就業失業登記、再就業管理、政策性就業安置、流動就業管理等;負責落實省、市有關勞務扶貧和勞務協作工作;負責外省市駐莞勞務辦事機構的管理工作。
3、資金管理科
負責促進就業各項資金的管理,包括各項就業補貼、轉業訓練、勞動力市場建設、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等促進就業資金的管理;負責鎮(街)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費管理的指導、協調和財務監督。
4、信息統計科
負責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負責勞動力資源庫及相關係統建設、管理及維護;承擔就業調查、統計、分析及發展預測工作;負責就業服務領域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的推廣套用。
5、創業服務科
提供公共創業服務;負責創業帶動就業專項資金審核和管理;負責全市公共創業服務機構、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學院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創業項目開發、創業專家(導師)隊伍建設和創業培訓(實訓)工作;負責市級創業大賽、創業促進項目的具體實施;以及承接省級創業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承接市人力資源局委託的各項創業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