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東興市委員會 東興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東發〔2010〕19號)和《中共東興市委員會東興市人民政府關於東興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東發〔2010〕20號)精神,設立東興市民政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增加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職責。(二)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工作職責
(一) 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規範檔案草案;研究提出民政事業發展規定,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二) 負責全市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財務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有關財務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三) 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研究提出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準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準;指導開展軍烈屬優待工作;分配中央、自治區和防城港市撥給的撫恤事業費並監督使用;申報全國、全區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審核退役傷殘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殘等級;審核革命烈士稱號和指導烈士紀念碑園的建設和管理;承擔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 擬定全市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轉業志願兵)安置計畫和實施方案;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
(五)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的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管理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市抗災救災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七) 指導全市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 擬訂全市行政區域總體規劃,負責市內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政府駐地遷移、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報批工作;負責地名管理,承辦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和邊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和指導市、鎮兩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九) 負責全市社會福利事業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社會慈善、社會捐助、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 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全市婚姻、收養、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 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 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祝光寶,男,1969年10月生,漢族,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函授學院行政管理專業畢業,現任東興市民政局局長、黨組副書記;負責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局財務工作。郭景才,男,1967年12月生,漢族,中共黨員,桂林陸軍學院步指專業畢業,現任東興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政工、優撫安置、雙擁、績效考評、計生、普法、綜合治理、維穩平安建設等工作。
黃仕明,男,1972年12月生,京族,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畢業,現任東興市民政局副局長;分管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基層政權建設和民間組織管理工作。
吳冥德,男,1964年12月生,侗族,中共黨員,廣西民族學院政治學類專業畢業,現任東興市民政局副局長;分管長壽辦、辦公室材料、宣傳工作。
耿福光,男,1976年11月生,漢族,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公共管理專業畢業,現任東興市民政局紀檢組長;分管區域地名、機關黨建作風工作。協管財務、績效考評工作。
黃澤貴,男,1957年3月生,壯族,中共黨員,廣西黨校經濟學專業畢業,現任東興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主管老齡工作;分管社會福利、社會事務、救災救濟、福利彩票、殯葬改革、市福利院、敬老院和救助管理站等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政局設3個內設機構。(一) 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局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起草全市民政工作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檔案;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檔案、信息、辦公自動化、保密、接待、會議、來信來訪、後勤服務、財產管理工作;負責民政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局機關幹部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職稱評定工作。編制全市地名規劃;承辦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指導、協調本市的地名管理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調整工作,負責市級邊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負責民政事業經費年度計畫的編報和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監督和審計;負責民政業務政務綜合系統統計工作;負責基建和房產的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物資採購和會計事務的管理;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統計的指導、培訓和民政事業統計報表工作。
(二) 優撫安置股
組織實施國家優撫、雙擁工作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優待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參戰民兵(民工)的傷亡撫恤工作;負責全市優待工作和烈士紀念建築的管理;審核報批和褒揚革命烈士;評(核)定傷殘等級;負責對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復員軍人和帶病回鄉、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伍軍人給予定補;負責全市軍隊離退休幹部、復員幹部、退役和轉業士官、退休志願兵(士官)、退伍義務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員、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士官)的建房和軍乾所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六十年代部分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的生活救濟;負責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委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街道、鎮幹部和村委會幹部的培訓;承辦先進鎮、社區和示範性村委會評比、表彰的具體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
(三)綜合股
制定社會福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級社會福利資金救助項目評審的日常工作;擬定政府對福利事業單位的資助辦法;負責慈善工作;負責兒童收養和殯葬改革工作,擬定地方性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工作的法規、規章及辦法;負責涉外、涉港澳台兒童領養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建設;負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登記管理工作,擬定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地方性法規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辦理全市社團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監督社團分支機構的設立;對社團實施年度檢查;負責社團的財務管理及監督檢查;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對外省人在我市設立的社團進行登記管理、年度檢查;負責社團基金的審批和監督;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
監督實施救災救濟工作法規、規章及政策;組織協調救災工作;查災、報災、統計並發布災情;接受、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負責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指導全市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救災募捐工作;負責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和“五保村”的管理工作;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和農村互助互濟工作。主管流浪乞討人員及流動人員中“三無”(指無固定住所、無合法證明、無穩定經濟來源)人員的救助工作;負責流浪少年兒童救助保護工作。負責臨時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城鄉低保、0-3公裡邊民補貼、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組織協調城鄉救助體系建設。
人員編制
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他事項
(一)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負責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二)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負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