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負責組織、指揮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實施全市城鄉道路交通管理和車輛、駕駛員(不含農用運輸車輛等農業機械的牌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警維護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負責機動車輛安全檢查、牌證發放和駕駛員考核工作;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指導和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範管理;審核、呈報公安特種車輛專用號牌工作;指導車輛檢測和駕駛員的培訓工作。交通管理大隊內設綜合中隊、秩序管理中隊、交通事故處理中隊、車輛管理中隊、宣傳中隊、江平中隊、城區中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