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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西晉始,因標碑令緣故,碑刻之功能開始為墓志銘所取代,因此,東晉墓誌風氣遠勝於同期碑刻。受漢以來傳統葬俗的影響,東晉時期的墓誌絕大多數使用舊體和正體,以示莊重。誠如此,因東晉墓誌受到當時書體由隸至楷大變革的影響,純粹的隸書實已鮮見,而多表現出隸楷二體的交叉。由於很難用二書體交叉的比例來量化分析某一墓誌的成份,所以我們將其分成兩大類。一類是“以隸書為體”,是指其主體屬性仍是隸書,而“以楷法為用”是說其中或少量筆法已經楷化,或部分結構已經楷化,或章法已變為楷書的章法。二者合起來判斷,隸重於楷,故稱為“隸楷”反之,則為“楷隸”。從東亞墓誌中可以看到,漢以來的刻工程式還相當頑固,常常寫手已出現楷化的的用筆,而刻手依舊沿用隸書時代的刀法。這一方面反遇出東晉時刊刻楷書的刀法尚未成熟,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東晉的墓志銘刻書法與同期士大夫文人楷書成就完全脫節的現象。東晉文人書家關注楷書的美化,關注在尺牘中表現行書、草書之美,卻幾乎漠視用新體去關注墓誌。近幾十年來東晉墓誌的不斷出土,使我們對東晉時代的銘刻書法有了更多的認識。我們認為東晉墓誌基本上出於工匠和下層書手所為,即如王氏家族墓誌中精工刊刻的如美字一般的墓誌,也決非出自王氏家族的書法家所寫。因為不了解這一點,就會象郭沫若在蘭亭論辯中那樣,推導出王羲之果有真跡在則必如二爨的荒誕邏輯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