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東明,夫余國王。北夷索離國(《魏略》作“槀離”,王充《論衡》作“橐離”,此從《後漢書·東夷傳》)人。母為索離國王侍婢,父不詳。
索離國王出行期間,其侍婢懷孕。王還,欲殺之。侍婢對答說:“有氣大如雞子,從天而降,我故有娠。”後生男,王棄之豬圈,豬以氣噓之;移置於馬廄,馬以氣噓之,得不死。王疑以為是天帝之子,乃令其母收養,賜名東明,令牧牛馬。
東明長而善射,王恐其奪國,復欲殺之。東明遁走,“南至掩水(今松花江東流段),以弓擊水,魚鱉浮為橋。東明得渡,魚鱉解散,追兵不得渡,因都王夫余。故北夷有夫余國焉。”
剝去神話的外衣,就可以看到,東明本是索離國王的庶子,既勇敢又聰明,因受中原政權嫡長子繼承制的宗法制影響,不能在索離國存身,便來到同族的夫余中,做了國王。
夫余建國,當在秦漢之前,約為公元前二世紀。夫余“本穢地也”。東明至穢地而王,國號夫余。
夫余在索離之南,“去玄菟千里,南與高句驪,東與挹婁,西與鮮卑接,北有弱水,地方二千里”,東漢末至三國時有“戶八百。”
王為最高統治者,下設諸官,皆以六畜名,如“馬加”、“牛加”、“豬加”、“狗加”,“其邑落皆主屬諸加”。“有宮室、倉庫、牢獄”。“邑落有豪民,名下戶皆為奴僕”,“有敵,諸加自戰,下戶俱擔糧飲食之”。“大者,主數千家,小者數百家。”“用刑嚴急,被誅者皆沒其家人為奴婢”,“殺人殉葬,多者以百數。”其社會己由氏族制發展到奴隸制階段,其政權則為奴隸制政權。
社會經濟較有發展,植五穀,養名馬和牛、豬、狗等。有鐵器、銅器,銅器均為工具和裝飾品,如銅柄鐵劍。出產黃金,並以金銀打造首飾。
夫余臣屬漢、魏,與中原王朝關係密切。漢時受玄菟郡節制,東漢光武帝劉秀建武二十五年(49年),夫余王遣使朝貢,帝以厚禮相報。從此,歲通使命。漢安帝永初五年(111年),夫余王始派步騎七八千攻樂浪,殺傷吏民。後復歸附。永寧元年(120年),夫余王遣嗣子尉仇台詣闕朝獻,漢安帝賜尉仇台印綬金采。建光元年(121年),尉仇台受夫余王命,率軍2萬援助東漢,在玄菟擊馬韓、穢貊聯軍,獲勝。延光元年(122年)春二月,夫余王遣尉仇台將兵救玄菟,擊高句麗、馬韓、穢貊,破之,遂遣使朝貢。永和元年(136年),夫余王朝京師,順帝作黃門鼓吹、角牴戲,以助興。尉仇台繼王位後,更屬遼東公孫氏政權。公孫度曾將其宗女嫁尉仇台,以密切雙方關係。尉仇台死,其孫簡位居嗣位。簡位居無嫡子,有孽子麻余。簡位居死,諸加共立麻余。值三國時改隸於魏。當時牛加兄之子名位居,任官大使,為人輕財好施,國人附之,歲歲遣使向魏京都貢獻。魏正始年間,幽州刺史毌丘儉將兵討句麗,派遣玄菟太守王頎到夫余國,位居遣大加郊迎,並供給軍糧。季父牛加,懷有野心,位居殺死牛加父子,籍沒其財物,遣使簿斂送官。夫余國舊有習俗,凡水旱不調、五穀不熟,歸咎於王,或說當更立王,或說當將王殺死。時逢自然災害,又逢麻余死,其子依慮年僅6歲,被立為王。晉太康六年(285年),鮮卑大單于慕容廆襲破夫余,依慮自殺,子弟走保沃沮。晉武帝為此下詔曰:“夫余王世守忠孝,為惡虜所滅,甚憫念之。若其遺類足以復國者,當為之方計,使得存立。”遂以何龕為護東夷校尉。明年,夫余後王依羅遣使詣見何龕,求索現存的夫余國人,還復舊國,仍請援助。何龕遣督郵賈沈以兵送之。慕容廆又攔擊於路,賈沈率兵與之戰,大敗之。慕容廆眾退,依羅才得以復國。至北魏太安三年(457年),夫余等50餘國朝貢於北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