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建設
展溝鎮全面推行“四議兩公開”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推動發展、服務民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根據市、縣有關指示精神,決定在全鎮村級組織推行農村黨支部、村委會“四議兩公開”(以下簡稱“4+2”)工作法,逐步實現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學化、規範化。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深化和完善村級組織規範化建設工作,積極推行村級重大事項決策“4+2”工作法,實現加強黨的領導與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的有機統一,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推動發展、服務民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主要內容
(一)主要內容。“4+2”工作法,即:村黨支部會提議,村“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或村黨員議事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兩公開”即:決議公開,實施結果公開。
(二)決策內容
凡是村級重大事務和與農民民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都要按照“4+2”工作法決策、實施。主要內容包括:新農村建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租賃;公益事業經費籌集、組織實施與管理;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及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集體資產購建與處理、集體借貸、集體企業改制;村組建設規劃、土地徵用及補償分配、宅基地審報;計畫生育、農村低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實;重大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以及其他應當民主決策的事項。法律規定必須由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的事項,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決策程式
“四議”決策程式原則要求在10—15天左右完成。
1、村黨支部會提議。對村內重大事項的提議,由村黨支部在充分徵求黨員、村民代表及廣大村民意見和認真調查論證的基礎上,按照符合中央和省、市、縣、鎮的要求,符合本村發展實際,符合民眾意願的原則,集體研究提出初步意見和方案。
2、村“兩委”會商議。在商議之前,村黨支部書記提前將支部提議內容與村委主任通報並充分溝通。同時,提前將提議議題口頭或書面發至“兩委”班子成員手中,待充分醞釀、調研、思考之後,再組織“兩委”班子成員討論,發表意見。對意見分歧比較大的事項,根據不同情況,可採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等方式表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商議意見。村委會針對商議意見修改完善支部的初步意見和方案。
3、黨員大會(或黨員議事會)審議。對村“兩委”商定的意見,提交黨員大會討論審議。考慮到農村工作實際,一般提交村黨員議事會審議。審議前,須把方案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全體黨員進行通報,在黨員中充分醞釀並徵求村民意見,提前做好溝通工作;審議時,到會黨員人數須占黨員總數的2/3以上,或黨員議事會成員達到4/5,審議事項半數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表決;審議後,村“兩委”要認真吸納黨員的意見建議,對意見和方案修訂完善,同時組織黨員深入農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黨員大會或村黨員議事會通過的事項,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由村委會主持,召集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表決。參加會議人數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討論事項必須經應到會人員半數以上同意方可決議通過。對決議通過事項中存在的不同意見,要有針對性地深入走訪,弄清不同意見的原因,做好解釋說明工作,確保順利實施。對表決未能通過的事項,要深入剖析,如果決策確實錯誤則應及時中止;如果思路正確,因條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決的事項,要進一步完善實施方案,待條件成熟後再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決策程式。
5、決議公開。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通過的事項,一律在村務公開欄或各村民小組內張榜公告,公告時間5-7天。
6、實施結果公開。決議事項在村黨支部領導下由村委會組織實施,實施結果及時向全體村民公布。
(四)完善配套制度。適應實施“4+2”工作法的需要,農村基層組織要結合村級組織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以下制度:
1、健全和完善黨員聯繫民眾制度。認真落實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以服務民眾為中心,建立有利於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更好地聯繫服務民眾的網路體系,組織開展黨員設崗定責、服務承諾、結對幫扶困難民眾等活動,使每個黨員都能夠從自身條件出發,採取適當方式,有效地聯繫若干戶民眾,在幫助民眾解決生產生活實際困難中發揮作用,在了解民眾意願需求、反映民眾意見建議中發揮作用。
2、健全村民代表聯繫戶制度。嚴格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和要求,把好政治關、能力關、結構關,足額選好村民代表。在此基礎上,本著“就近居住、便於聯繫”的原則,每個村民代表分別聯繫5—15戶農戶,聯繫戶覆蓋面要達到100%。村民代表及時了解和反映聯繫戶的意願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積極參與村級重大事項民主決策,同時宣傳、引導聯繫戶自覺執行各項決議。村民代表不認真履行代表職責的,根據相關規定取消其代表資格,重新推選。
3、健全和完善民主監督制度。依法設立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在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監督本村重大事項是否按照“4+2”工作法的程式決策實施,並對公開內容的全面性、及時性、真實性監督評議。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4+2”工作法通過的村級重大事項的財務收支情況審核把關,並及時向民眾公開。建立信息反饋機制,暢通民意渠道,及時收集和受理民眾在決策實施過程中反映的意見、建議以及合理訴求,不斷完善決策,促進工作的科學運行。
4、健全和完善責任追究制度。村黨支部書記是重大事項決策的第一責任人,對決策事項、決策程式、決議實施負有全面監督職責。通過“4+2”工作法形成的決議不得隨意更改,如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確需變更的,要在村黨組織領導下,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四議”討論決定事項的過程和情況,要形成書面記錄並妥善保存。凡不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決策程式進行決策的,任何組織或個人擅自以集體名義借貸、變更和處置村集體的土地、企業、設備、設施等,均為無效,村民有權拒絕,造成的損失由事項直接責任人承擔,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村黨支部書記對於重大事項不能依照“4+2”工作法進行決策、實施,造成不良後果的,酌情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組織領導
(一)落實領導責任。“4+2”工作法主要解決村幹部“如何乾、怎樣乾”的問題,要把推行“4+2”工作法作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規劃指導和督促檢查。鎮黨委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認真抓好組織實施,推動“4+2”工作法真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加強督查指導。建立推行“4+2”工作法聯繫點,鄉黨政負責人以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點村為聯繫點,深入調查研究,具體指導。切實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積極培育和樹立一批推行“4+2”工作法的先進村,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把推行“4+2”工作法作為農村黨建考評的重要內容,實行目標管理,嚴格考核獎懲。
(三)注重實際成效。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實際、實用、實效原則,緊密結合各行政村實際,積極探索,大膽創新,推進“4+2”工作法不斷豐富完善和創新發展。要通過推行“4+2”工作法,不斷增強村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切實解決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有效化解農村基層各類矛盾,進一步密切黨群幹群關係,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