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詳情
不料行至東圃鄉路口時,突然遭到警兵喝令停車檢查,第一部車正是陳濟棠夫婦座駕,他們不予理睬,警兵立即追趕,並開槍掃射。陳濟棠命令司機以最高速度狂奔,不敢進入蘿崗洞,繞道廣汕公路向增城方向駛去。在距離增城縣城七八公里的地方,由於驚慌失措,該小車跌落公路左側的水凼中,弄到車上各人滿身泥濘,狼狽非常,但又不便暴露身份,只好在郊外躲避。至於另外一部小車看見前面出了問題,便掉頭回走,不敢前進了。
翌日天曙後,陳濟棠派隨從副官入城打聽訊息,然後才決定是否入城。他在增城縣政府打電話給廣州憲兵司令林時清,問廣州方面是否有異動,林答他廣州安靜如常,並立即派出一連憲兵前往增城接他回廣州。
陳濟棠回到廣州後,大發雷霆,著林時清抓番禺縣長嚴博球前來問罪。當時東圃至蘿崗洞一帶是屬番禺縣管轄的,舊稱禺北,當地出事,當然惟地方官是問。
原來造成這件事故的內情是這樣的:陳濟棠夫婦前往蘿崗賞梅那一天,恰巧陳塘名妓花雲仙姐妹與狎客多人也同時乘車前往蘿崗遊玩,當汽車經過石牌山頂附近,突遭匪徒路劫,幸虧司機機警,開快車直衝而過,並沿途大聲呼叫有土匪搶劫。那兩部也是黑色的匪車追趕不及,又見廣州方面有車尾隨而來,感到形勢不妙,至棠下便繞路他逃了。花雲仙等人到東圃路口時,便即向駐在路旁的政警中隊報案,是時適有兩部黑色小汽車由棠下方向駛來,花雲仙等人在驚魂未定中遙指那兩部車誤認是匪車,中隊長曾宇亮便派小隊長黎仲傑率領一些警兵在路邊伏擊,遂出現本文開頭所描述的情況。
嚴博球曾在陸軍國小當過教官,是陳濟棠的老師,這次見陳濟棠,被罰立正近半小時。他身軀肥大,站立如此之久,確實痛苦不堪。他等到陳濟棠怒氣稍為平息後,才將此事造成誤會的經過申述清楚。後來,陳濟棠責令嚴博球將曾宇亮、黎仲傑兩人扣押,由新造解到廣州交憲兵司令部審理法辦。
番禺縣政警大隊長曾谷民是曾宇亮之叔,他認識到事件之嚴重,便去電族兄軍界名宿曾友仁求援,曾友仁邀約第三軍駐東江地區的五個團長前來廣州與林時清研究案情與對策。林經過實地調查及詳細審訊,確認此事純屬誤會,並非預謀刺殺。於是將嚴博球、曾谷民撤職,判處曾宇亮、黎仲傑各服一年徒刑,交廣州第一監獄收押執行,此事告一段落。當時報紙鬧得紛紛揚揚,稱之為“東圃事件”。
陳濟棠簡介
陳濟棠(1890年1月23日-1954年11月3日),字伯南。廣東防城(今廣西防城港)人,中華民國一級上將,曾長時間主政廣東,政治上與南京中央政府分庭抗禮,經濟、文化和市政建設方面則頗多建設,有“南天王之稱”。1936年6月陳濟棠與桂系聯合,以“抗日救國軍”名義反,但手下空軍大隊為蔣介石重金收買,司令黃光銳於7月帶領48架飛機飛往南昌投奔南京,陳濟棠被迫出走香港。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後,陳濟棠由歐洲回國,任國民政府委員及最高國防委員和戰略委員會委員,1940年春更任國民政府農林部長。1954年11月3日逝世於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