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成長型企業品牌促進會

簡介

該會與杭州市城市品牌促進會、杭州市杭商研究會、杭州發展研究會、杭州大眾傳媒促進會、杭州
創業研究與交流中心、杭州生活品質研究與評價中心、《杭州》雜誌社等團體和機構緊密合作,搭建複合工作平台。
成立的宗旨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整合優勢資源、匯聚創業力量、構建互動平台、培育成功企業為目標;堅持“四界聯動”,秉承“讓我們生活得更好”和“品質創業、和諧創新”發展理念,通過杭州城市品牌與行業品牌、企業品牌互動發展,架設企業家與黨委政府、專家學者及社會各界聯繫與溝通的橋樑,搭建人才、資本、市場、項目、信息等資源要素平台,培育有力量、有內涵、有影響、有責任的新一代品牌企業和品牌杭商。

杭州成長型企業品牌促進會的任務:

(一)開展培訓、研討、交流、展示等活動,提升企業文化內涵和品牌形象,幫助成長型企業家提高綜合素質;挖掘、表彰、 宣傳優秀的成長型企業及企業家典型,培育品牌企業,打造成長型企業家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二)幫助成長型企業家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校、金融機構等社會有關方面的溝通與聯絡,通過搭建相關工作平台、開展相關項目活動,為企業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術、資金、調查諮詢、策劃、推廣宣傳等服務;
(三)收集企業在發展中碰到的熱點、難點、疑點問題,將信息、建議、意願反映給市委、市政府,同時將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大思路、重要政策、重點舉措傳遞給企業,維護企業家與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舉辦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活躍成長型企業家的業餘生活;
(五)組織成長型企業家與海內外企業及企業家、相關區域、城市等進行合作交流,舉辦經濟洽談、商務考察、展覽展示等,促進成長型企業的經濟協作,為杭州的區域經濟建設作貢獻。

會員

第一條會員有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二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會並支持本會開展工作;
(三)在本會行業領域或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業績或影響。
第三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加入本會的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辦理入會的有關手續。
第四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
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五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相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並向本會書刊、網站等供稿。
第六條會員退會應提前書面通知本會,並辦理有關退會的手續。
第七條會員如果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會員如果1年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八條本會設立特別顧問和專家指導員團,特別顧問和專家指導團由關心和支持本會工作的企業界、知識界、黨政界、媒體界等各界人士擔任。特別顧問和專家指導團應為本會的重大項目和主要工作建言獻策並提供相關支持。必要時,特別顧問和專家指導團可提議召開會長會議或秘書長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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