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機動車服務管理局

(二)履行對全市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機動車維修經營行業、汽車配件經銷業的行業管理職能,並組織實施具體市場監管。 (三)審核、頒發和管理全市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機動車維修經營行業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五)負責機動車服務業從業人員上崗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頒發崗位證書。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方針、政策和各項交通法律法規及有關道路運輸發展的法規、政策、規定,參與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機動車服務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法規和行業標準。
(二)履行對全市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機動車維修經營行業、汽車配件經銷業的行業管理職能,並組織實施具體市場監管。
(三)審核、頒發和管理全市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機動車維修經營行業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四)受理、處理機動車服務行業違法違規行為舉報、投訴,查處違反行業管理法律、法規行為,調解服務質量糾紛。
(五)負責機動車服務業從業人員上崗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頒發崗位證書。
(六)負責全市營運性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並受委託對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進行資格考試。
(七)負責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考核工作。
(八)對各區、縣(市)運管所的相關對口業務工作進行指導、督促、檢查。
(九)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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