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乾分局
(一)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
(三)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打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無照經營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四)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經營活動中的商品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受理和處理“12315”消費者舉報投訴。
(五)組織實施各類交易市場經營的規範管理和監督。
(六)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指導中介服務業的發展。
(七)組織管理經濟契約,查處契約欺詐行為;組織管理有關動產抵押登記,監管拍賣行為;負責契約爭議行政調解。
(八)組織管理商標註冊工作,保護商標專用權;負責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推薦、保護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工作。
(九)組織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
(十)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一)指導與工商業務有關的各類協會分會的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