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導斌

杜導斌

杜導斌(1964年12月12日~),又名杜道賓、杜道兵,湖北省武漢市人。大專學歷。1983年參加工作。先後在環保局、市政府改革辦公室、醫療保險局工作。乾過技術員、工程師、團書記、秘書、辦公室主任兼管政工和機關,職務上多次受到省\市獎勵,並立過三等功。被捕前系湖北省應城市醫療保險辦公室工作人員。 2004年6月11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公開開庭審理,對杜導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進行公開宣判,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犯罪活動

杜導斌 杜導斌

自2001年以來,杜導斌先後撰寫28篇文章在網際網路上張貼,採取造謠誹謗的方式煽動顛覆中國的國家政權、推翻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

據當地公安機關偵查,杜導斌還與境外一些機構、組織、個人相勾聯,接受其資助,並根據境外一些機構、組織、個人的要求,在境區域網路站為其張貼和炒作煽動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文章。

2002年5月-2003年10月間,杜導斌先後在網際網路上發表了其撰寫的《論顛覆政府是合法的》等26篇文章,採取誹謗的方式公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拘留逮捕

2003年10月29日,湖北省孝感市公安機關依法對杜導斌執行刑事拘留,經檢察機關批准。

2003年11月10日,公安機關依法對杜導斌執行逮捕。

公開庭審

2004年6月11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公開開庭審理,對杜導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進行公開宣判,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在庭審中,杜導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表示認罪伏法。法庭充分保障了杜導斌的訴訟權利,杜導斌及其委託的辯護人作了充分辯護。法庭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鑒於杜導斌在法庭上能夠認識到其行為觸犯了刑法,造成了社會危害,根據其具體犯罪事實和認罪態度較好,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杜導斌的親屬、新聞記者以及社會各界民眾旁聽了公開審理和11日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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